大余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査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跨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规章;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二)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大余县民政局本级和大余县殡葬管理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退休人员24人;年末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307.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63.36万元,较2019年减少341.31万元,下降26.16%;本年收入合计5344.27万元,较2019年增加2998.74万元,增长127.85%,主要原因是:低保等民生资金发放原由财政局代发,2020年7月开始由县财政局拨至我局发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188.08万元,占97.0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6.2万元,占2.9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6307.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43.44万元,较2019年增加2659.09万元,增长99.06%,主要原因是:低保等民生资金发放原由财政局代发,2020年7月开始由县财政局拨至我局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964.19万元,较2019年减少1.66万元,下降0.17%。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90.29万元,占27.89%;项目支出3853.15万元,占72.1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57.91万元,决算数为509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7.26万元,决算数为485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提标提补。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4万元,决算数为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缴费基数调整。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新建大余县殡仪馆土地林业植被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1万元,决算数为2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缴费基数提高。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2.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7.12万元,较2019年增加71.75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调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5.23万元,较2019年减少55.51万元,下降14.9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0.65万元,较2019年减少1313.46万元,下降75.31%,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委职能划至县卫健委,高龄补贴等资金一并划入。
(四)资本性支出29.69万元,较2019年增加27.16万元,增长1073.5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万元,决算数为12.85万元,完成预算的70.9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84万元,下降18.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万元,决算数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62.7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09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1批,累计接待53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7.77万元,完成预算的77.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76万元,下降18.47%,主要原因是:健全公务用车派车管理制度及完善车辆燃油、维修及过桥过路费管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4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2019年减少28.37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社会救助用车和殡葬改革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897.2万元。
组织对“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等2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7.2万元。
组织对大余县民政局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4.8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各项民政民生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各项民政民生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59.94万元,执行数为7897.2万元,完成预算的54.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城乡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各乡镇工作人员能动态跟踪,及时反映群众的需要。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月及时发放,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使群众的满意度日趋提升。3.在城乡全面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提高低保救助指标,按时拨付,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民政专项补助制度是我国目前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保障着社会最缺乏生存能力,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属于最后一层社会安全网。做好了城乡低保专项补助工作事关民生的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将进一步促进民生事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较低,对人群预测不准确;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基层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相关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和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