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水土保持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水土保持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大余县水土保持局是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开展水土流失勘测、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科学普及、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五)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的审批权、监督权和收费权,负责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依法查处水保案件,处理、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做好水土保持防治费和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
(七)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并公告。
(八)负责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开发,编制小流域治理规划报告,落实治理开发项目、措施。
(九)管理全县农村“四荒”资源开发治理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本局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年末其他人员4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80.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94.10万元,较2019年增加74.66万元,增长10.57 %;本年收入合计486.36万元,较2019年减少39.59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工程款减少及人员调转经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86.09万元,占99.94%;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7万元,占0.0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780.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36.37万元,较2019年减少75.33万元,下降18.30%,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工程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44.10万元,较2019年增加150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支出较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1.49万元,占56.93%;项目支出144.88万元,占43.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4.14万元,决算数为33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9%。主要原因是:工程未结算。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4万元,决算数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2万元,决算数为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6.10万元,决算数为31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
(四)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1万元,决算数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4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5.84万元,较2019年增加17.06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25万元,较2019年增加15.66万元,增长32.22 %,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万元,较2019年增加0.01 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独生子女奖励金。
(四)资本性支出0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资本性支出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99万元,下降19.9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99万元,下降19.96%,主要原因是项目检查减少,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检查减少,接待次数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0批,累计接待3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检查及外商招待费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保留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保留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保留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14.92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专用材料支出等(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0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20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赤江小流域主要目标是减轻水土流失,发展经济果木林,改善生态环境。
组织对“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赤江小流域主要目标是减轻水土流失,发展经济果木林,改善生态环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决策情况;二是项目过程情况;三是项目效益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全民水保生态文明意识和水土保持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监督执法力度、深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水保执法队伍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水保执法设备需进一步健全;五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仍然严峻,争项目、争资金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我局将紧紧抓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山地林果开发业主和矿山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二)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我局将全面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实施各项治理措施,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减少和避免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掌握人为和自然造成水土流失的动态和信息,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水土流失治理的及时和有效。(三)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批。我局将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平台,要求水利、发改、环保、林业、果业、矿管等部门,从源头上把好关,从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确保所有实施项目都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提高政府性工程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审批率。(四)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我局将对辖区内开工建设项目加大执法力度,对容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采取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和难点,全面提高执法效果。(五)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好2021年度生态建设任务。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我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计划任务是在赤江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万元;已全面完成投资任务,完成计划总投资的100%。编制完成了《大余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县政府已同意,并下达了批复(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2020年主要目标是减轻水土流失,发展经济果木林,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1 年建设,在大余县青龙镇赤江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219.16hm²,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80%以上,减沙效率达到 70%以上,土地利用率达到 80%以上,土地产出增长 率达到 50%以上,商品率达到 50%以上,人均粮食达到自给有余(400-500kg), 现金收入比当地平均增长水平高 30%以上,水土流失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85%以上。 赤江小流域综合治理计划 2020 年实施,用 1 年时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面积 1219.16hm²,治理度为 96.7%。其中果木林改造提升 43.10hm²,封 禁治理1176.06hm²,补植补种 43.06hm²,建蓄水池 20 口,修排灌沟 9.20km, 沉沙池60 口,生产道路7.00km,封禁(碑)牌23 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2020年主要目标是减轻水土流失,发展经济果木林,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1 年建设,在大余县青龙镇赤江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219.16hm²发展经济果木林,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1 年建设,在大余县青龙镇赤江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219.16hm²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2020年度水土保持项目支出评价自评表中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大余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自评等级为“优秀”,自评得分1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所有项目,包括前期费用,都按有关规定进行了“三重一大”会议进行决策,并进行了公示公告。
(二)项目过程情况。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总体要求,本工程施工时段安排在 2020 年 1 月-2020 年 12 月,总工期 12 个月。按年度计划,在 4 月雨季到来之前 1 个月,由施工专业队伍完成水土保持林草措施整地工作。植苗造林应在苗木萌动前 7-10d,尽量在雨季开始后的半个月内造好,保证新栽苗木成活率。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措施则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项目产出情况。
非生产建设性项目,无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生态效益
(1)工程实施后,小流域内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大为减少,水土流失程度大为降低,水土流失面貌大为改观。
(2)工程实施后,小流域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 3.58 万 t、增加蓄水能力 115.74 万 m³,泥沙下泄显著减少,径流调控和防灾减灾能力大为增强。
(3)工程实施后,小流域林草覆盖率得到提高林相结构将得到优化,在多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多层次植物的防护作用下,水土流失防御体系将基本建成,植物生长的立地条件和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可为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提供良好的条件。
2、社会效益
(1)工程实施后,小流域内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结 构和农村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以脐橙为主导产品的特色产业得到培植和发展,土地产出率和商品率明显提高。
(2)工程实施后,小流域的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农村经济初具规模,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3)工程实施后,将有力地推动小流域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的计算仅对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直接经济效益进行计算。直接经济效益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土地上生长的产品(未经任何加工转化)与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前土地上生长的产品对比增加的产量或产值。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效益起始年、增产量计算指标根据当地或类似地区已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观测数据和调查统计资料获得,产出物以及投入物价格采用 2019 年第三季度市场价格。经济计算期取 20 年(2020-2039 年)。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经济效益经计算,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产生的总经济效益为 3777.80 万元,单位治理面积经济效益为 621.34 万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全民水保生态文明意识和水土保持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监督执法力度、深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水保执法队伍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水保执法设备需进一步健全;五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仍然严峻,争项目、争资金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我局将紧紧抓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山地林果开发业主和矿山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我局将全面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实施各项治理措施,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减少和避免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掌握人为和自然造成水土流失的动态和信息,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水土流失治理的及时和有效。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批。我局将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平台,要求水利、发改、环保、林业、果业、矿管等部门,从源头上把好关,从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确保所有实施项目都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提高政府性工程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审批率。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我局将对辖区内开工建设项目加大执法力度,对容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采取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和难点,全面提高执法效果。
(五)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好2021年度生态建设任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