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大余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发展的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林业经济改革,草拟有关政策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审议应诉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风防沙和各类林业基地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拟订造林育林和森林经营方面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并做好贯彻落实;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自然景观景点实行宏观管理。
3、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竹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省、市、县有关法规、规定,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议,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管理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4、对包括木竹生产、木竹加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林木花卉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管理林区公路;组织协调重点用材的调供工作;协调松香(含松脂)流通的宏观调控、信息服务和市场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工业的生产、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或审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督全县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保护区,主管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实施世行贷款造林项目。
7、组织制订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指导、管理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以及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系统职工的劳动工资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林业宣传。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会议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总思路,着力抓好5项工作即:
1、争取更多的林业项目资金入户我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2、抓好林业产业发展:(1)围绕着县里精准脱贫攻坚战,着力抓好油茶产业发展,以油茶产业带动贫困人员脱贫致富;(2)抓好苗木产业、(3)是抓好毛竹产业,(4)抓好低质低效林项目,提升森林整体效益。
3、抓好林业生态建设:(1)、扎实开展好营造林工作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森林质量;(2)、加强林政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3)、抓好章水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4)、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及乡村风景林建设;(5)、加强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的防控,保护好我县的青山绿水。
4、深化林业改革:(1)、抓好林业投资公司和庾岭林场的经营,推进我县林业经济发展,(2)、抓好林权交易中心建设,规范集体林权交易行为,(3)、推进林业综合保险工作,(4)、推进林业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5)、抓好林业产业扶贫工作。
5、抓好林权纠纷调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大余县林业局(需按单位预算级次分别列出)。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78 人,其中在职人员 74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4 人;年末其他人员 96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948.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54.16万元,较2019年减少1859.92 万元,下降22 %;本年收入合计4494.38万元,较2019年减少 3105.75 万元,下降39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4494.38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4619.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19.38 万元,较2019年减少1692.11 万元,下降27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329.19万元,较2019年减少 167.77 万元,下降0.06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83.75 万元,占 33 %;项目支出3135.60 万元,占6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58.88 万元,决算数为461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林业有害防治理赔费用。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61万元,决算数为16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69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了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51万元,决算数为7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79 %,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基数。
(五)节能环保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公益林补偿资金。
(六)城乡社区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3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10880.21万元,决算数为3435.38万元(因预算时未区分城乡社区支出),加上城乡社区支出730.65万元,实际支出73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1.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八)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99.54万元,决算数为6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70 %,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与执行误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林业工业公司留守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83.7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85.81 万元,较2019年减少17.49 万元,下降 0.0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25.76 万元,较2019年增加49.71 万元,增长0.16 %,主要原因是:创建文明城市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4.87 万元,较2019年减少123.81万元,下降66 %,主要原因是:绩效考评奖励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7.32 万元,较2019年增加 7.32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1.85万元,决算数为 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74.1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7.9 万元,下降0.2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情况。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情况。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35 万元,决算数为25.09 万元,完成预算的8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37 万元,下降 1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329 批,累计接待 2501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9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50 万元,决算数为 5.91 万元,完成预算56.28%,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52 万元,下降0.62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3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使用公车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33.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581.81万元,降低0.36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62.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2.04万元,人员编制数量减少17.47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66.9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5.7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81.1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其他用车 0
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3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02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33%。
组织对“林地变更暨森林资源调查经费”、“村级森林“三防”补助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84.78 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2.74 万元,执行数为842.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2019年度人工造林计划为8000亩,全县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3120亩,占任务的177.75%。2018-2019年度全县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为31800亩,全县完成33170亩,占任务的104.3%。建成低质低效林改造示范基地14个。完成油茶新造面积2060亩、油茶低改面积2100亩、油茶抚育面积9651.1亩、森林抚育面积15720亩。获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大余丫山森林养生基地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公布为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二等奖。林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改善、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林地变更暨森林资源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全县国土总面积135903.5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09272.9公顷,非林地26630.6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80.4%和19.6%。全县森林覆盖率76.7%,其中有林地覆盖率72.6%、灌木林地覆盖率2.6%、四旁树覆盖率1.5%,为了实时掌握全县林地变更现状,从2017年起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并实时调整林地一张图上图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全县工作总体部署,对全县林业用地109272.9公顷及时进行更新,更新后数据信息准确率大于95%,及时掌握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现状以及消长变化,推进森林资源动态化、规范化管理,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使全县森林生态效益明显改善。
二、绩效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以全省2020年验收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数据(数据更新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全省2019年度“一张图”成果数据)为基础,结合森林督查工作,采用档案更新、模型更新、遥感判读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全面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保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掌握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及消长变化,全面掌握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情况,推进森林资源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1、 建议我县林业发展要坚持“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严格县级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的考核。
2、县财政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利用投资力度,采取措施对具有特殊价值的野生植物资源予以保护,确保经费保障,有利促进林地实时更新数据,动态掌控全县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