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大余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三)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实行监察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应急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大余县应急管理局、大余县专业消防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7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8人。聘用人员46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十一张附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65.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9.0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2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3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83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6.6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65.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9.0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4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万元,资本性支出133.12万元,对企业补助10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23.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4.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0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8.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0万元;资本性支出13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11万元;对企业补助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2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2.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04.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3.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应急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3.98万元,比2021年预算36.53万元增加了17.45万元,增加47.7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为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设立本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大余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工作。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5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完成相关隐患项目,促进挂牌等重点隐患整治工作,改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条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对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个人给予适当奖励,促进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及成果应用,完成其他需要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全年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打非治违行动>=4次,隐患整改率>=9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5万元,安全生产事故降>=5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99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项目。
公务接待费8.99万元,比上年8.46万元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项目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未增加,与上年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购置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等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指设备购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