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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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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

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929003]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一类事业二级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股级),年末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人员9

编制人数小计13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3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行政在职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0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十张附表)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7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74.9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其中74.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上年持平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企业补助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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