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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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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综合考核。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煤矿和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递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消防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负责地震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

(三)综合减灾救灾救援管理股(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股)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起草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龙山路奥园广场对面大余县应急管理局。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17888

五、负责人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邹景燕

副局长:蔡云忠、谢善文、叶瀚文

党委委员:曾燕龙、黄在明

局人武部长:卢志勇

办公室负责人:赵俊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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