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公开 > 机构职能

大余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访问量:

  单位名称:大余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及传真:0797-870192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346号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余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二)负责全县道路(含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汽车维修、运输服务、现代物流、汽车租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公路运输信息、服务体系。

(三)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江河湖泊岸线布局与使用的行业监管。

(四)负责本县区域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调控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的运输。

(五)管理全县交通建设市场,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指导县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辖区内有关交通行业的价格和经济政策;监督检查交通行业价格执行情况。

(六)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对各乡镇、林场、企业养护的公路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协助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组织实施本县地方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七)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标准管理,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和开展国际、国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全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三)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承办文秘、政务公开信息、年鉴、机要、保密、综治、档案、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督办局党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督办行政决定、工作布置的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内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策调研、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组织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负责本局财务工作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的内部审计工作;编报、下达交通有关计划和管理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并及时下拨;负责核销和票据管理工作及干部职工晋级、差费、借支还款工作。

(三)综合股。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上报、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服务、监督农村公路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审查、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施工组织协调等工作;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组织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渔船检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对占用公路路面堆放物料、路阻路障及垃圾的清理整治;对损坏公路设施案件的查处、依法收取公路损失补偿费和赔偿费;依法对超载超限、拋撒车辆和其他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受理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对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查,办理需要外业查证的行政许可项目,负责部门有关事项的审批联络和服务工作等。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国防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战时组织领导全县交通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制定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战时及时组织专业抢修保障队伍修复被战争破坏的交通枢纽、运输线和运输工具。

负责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牵头协同财审股做好局相关物资、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管理机关公共财物工作。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