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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商务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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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大余县商务局
  电话及传真:0797-873219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地址:大余县工业园管委会大楼一楼




第一条根据《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余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余县商务局(以下简称县商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商务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社区商业发展,管理商贸服务行业,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按分工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县外资金工作,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协调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和重大引资项目的推进,按职责权限对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变更进行备案,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为投资者以及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

(六)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县政府驻外机构搞好引进资金和经济协作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县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和组织本县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制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受和管理国际多双边援助工作,配合全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

(九)负责电子口岸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国际电子商务在全县外向型企业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贸易服务体系的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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