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公开 > 机构职能

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姓名: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797-8722423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点: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西段



  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为: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和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和全县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五)根据上级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和土壤地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职责。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以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省、市、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根据上述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法规信访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征地管理股、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管理股、地理信息测绘股。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14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办公地点: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西段,电话:0797-8722423,邮箱:dyxzrzyj8722423@126.com,邮政编码:341500

  受理检举控告部门及电话:大余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0797-873506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