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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及下属各部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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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797-8723129 

    传真:0797-8723129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拟订机关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税收科研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贯彻落实绩效管理,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机关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

2.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3.税政股。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负责组织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票证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6.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7.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

8.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上级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推送和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9.税源管理股。负责县级辖区内房地产行业和建筑安装行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10.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经费收支、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11.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及其他考核考评工作;组织实施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组织实施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整合后暂予保留,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3.南安税务分局。负责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4.新城税务分局。负责新城镇、池江镇、樟斗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5.黄龙税务分局。负责黄龙镇、青龙镇、左拔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管理。

2.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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