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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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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大余县人民政府印发《大余县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对机制砂石产业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政策解读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目前全县大大小小的机制砂石企业100多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50多家,大部分砂石企业产品雷同、管理粗放,竞争无序,导致砂石企业产品质量良莠不一,砂石行业偷逃税费严重,砂石企业环保、安全压力大,行业急需规范发展。

二、《办法》的主要特点

1.主要从优环境、强产业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我县机制砂石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

2.从立标准、严监管方面入手,规范了砂石行业企业联审联批流程,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机制砂石行业的监管职责,强化了企业税费征管、运输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引导和带动全县砂石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3.《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加强行业统一监管,规范砂石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有利于引进砂石产业发展壮大并规划建设新型建材产业园;有利于促进县内税收增长,为地方培植财源;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安全和环保事故。《办法》对于规范产业发展、促进县内税收增长和环保、安全监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我县砂石产业发展管理要求

1.明确的管理发向和产业发展路径,鼓励、支持机制砂石开采和生产企业规模经营、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技术创新、智能制造等,逐步淘汰“小散乱污”企业;

2.明确机制砂石规划、开采和生产要求,对开采规划、准入生产等政策进行了明确,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联审联批,共同做好机制砂石生产、开采工作。

3.切实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县内机制砂石开采、生产经营监管,实行全链条、全领域、全范围监督管理。

4.严肃法律责任,企业对开采的方式、安全、环保负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