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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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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暂行办法》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体改〔20201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我县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县发改委于4月中旬完成《暂行办法》初稿,422日发函县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各部门反馈无意见

二、《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涉企政策分类、征求意见、公平性审查、实施后评估等方面共十五条,明确了涉企政策的主要内容、制定部门和企业家的权利义务。对于影响程度不同的涉企政策,分类听取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商会及专家的意见。出台前依法需保密的涉企政策,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于企业家代表的产生,职能部门可从县工商联组建的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企业家代表库中选择。对于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路径,主要有大余县政府网站、庾岭通、钨都云、微信公众号、电话等等。涉企政策实施后,起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按程序调整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督促相关涉企政策制定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政策解读专员:张恒

联系电话:0797-8711139

线上咨询渠道:“大余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yx-z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