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余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出台的背景、意义
2021年8月16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县遵照执行。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局参照市工作方案,制定了《大余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二、文件的编写过程及内容
我局按照《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收集采纳相关单位意见(8月25日发出征求意见函,27日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大余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附件等内容。《大余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在市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作了以下修改:
(一)第一项“工作目标”方面
1.将“全市2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建成2个以上示范类乡镇”内容,修改为“新城镇、浮江乡、黄龙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全县包括樟斗镇在内的4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2.删除了“全域旅游县辖区内所有乡镇按提升类以上标准建设,示范类乡镇比例不低于30%,全市55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等内容。
(二)第二项“主要任务”方面
1.对第(二)条第1点“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中的“示范类乡镇和全域旅游乡镇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车辆、旅游车辆停车位并在镇区范围内合理配建充电桩”内容,修改为“示范类乡镇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车辆、旅游车辆停车位并在镇区范围内合理配建充电桩”。
2.对第(二)条第7点“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中的“全域旅游县重点发展的乡镇原则上要建设旅游集散中心,集合游客集散、交通换乘、信息咨询和产品订购等多项旅游服务设施,县内其它各乡镇也应当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内容,修改为“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应当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3.对第(二)条第9点“完善乡镇绿化照明设施”中的“示范类乡镇、全域旅游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乡镇要通过系统设计”内容,修改为“示范类乡镇和有条件的乡镇要通过系统设计”。
4.删除了第(二)条第11点中的“具体由各县(市、区)乡镇统筹布局”内容。
5.对第(四)条第4点“深化平安乡镇创建”中的“每个县(市、区)至少安排1-2个乡镇探索开展智慧乡镇管理试点”内容,修改为“全县至少安排1-2个乡镇探索开展智慧乡镇管理试点。(其中,新城镇、浮江乡做为智慧乡镇管理试点)”。
(三)第三项“实施步骤”方面
1.对第(一)点中的“科学制定“一方案两清单”,即各县(市、区)乡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6)和各乡镇项目建设清单、产业发展清单”修改为“各乡镇要科学制定“两清单”,即各乡镇项目建设清单、产业发展清单”。
2.对第(二)点中的“由各县(市、区)按照“一方案两清单”组织乡镇实施,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启动建设乡镇的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发展清单。市级层面不定期开展推进指导”内容,修改为“各乡镇按照“一方案两清单”组织实施,每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向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下一年度启动建设乡镇的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发展清单。市、县层面不定期开展推进指导”。
(四)第四项“保障措施”方面
1.对第(一)点中的“实行市级统筹、县级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内容,修改为“成立大余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对第(一)点中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开展日常推进工作”内容,修改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开展日常推进工作,保障工作经费,统筹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
3.删除了第(一)点中的“各市、县(市、区)政府定期研究本县地区美丽乡镇建设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差别化目标任务”内容。
4.删除了第(二)点中的“县乡两级政府是美丽乡镇建设经费的筹措主体,要建立以县为主、省市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内容。
5.对第(二)点中的“各县(市、区)要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乡镇建设工作倾斜”修改为“县财政要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乡镇建设工作倾斜”。
6.对第(四)点中的“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市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县(市、区)和市直牵头单位开展检查考评”内容,修改为“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开展检查考评”。
(五)方案“附件1”方面
大余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增加了广电网络公司。
附件:
1.《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大余县美丽乡镇五年行动征求意见汇总表
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