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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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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前,我省正在推动全域创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工作,赣州正在创建全国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大湾区绿色食品供应基地”,县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争创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大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主要经历3个阶段:一是组织起草。20222月成立大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二是征求意见。2022124日,向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40个相关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三是修改完善。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大余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工作方案》。

三、主要目标

全县全域开展创建工作,以县城中心城区为核心区域带动全县创建,形成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创新驱动、各具特色,全域创建、全面达标的工作格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向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显著提高,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程。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基层网格管理、行业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及应急体系队伍建设。二是实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建立餐厨废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三是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时解决行业隐患,切实强化环节监管。四是实施食品安全主体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内部质量管控,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五是实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工程。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后处置工作,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六是实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全面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诚信管理制度,鼓励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完善社会参与监督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政策解读专员:曹春莲
联系电话:0797-7237938
线上咨询渠道:“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