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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余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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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0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要求“各地区要结合相关规划,于1年内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印发了《“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解决当前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载体不新、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大余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江西赣州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民体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2.行动目标2025年,我县健身设施数量持续增加、布局配置更加均衡合理、资源利用更加充分高效, 新建或改扩建健身设施项目不少于100个(条、片、处) , 新增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0.9块以上绿道(健康步道)成网结环,城市街道、社区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体育健身设施网络。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

(一)推进体育中心、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支持各乡镇新建或改建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内部的健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体育设施。加快推进黄龙体育中心项目、县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在建项目建设。提升改造中山北路体育中心,做好现有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

(二)积极建设社会足球场2025年,新增4块以上社会足球场,并逐步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块社会足球场地。鼓励支持城市社区因地制宜建设非标准社会足球场地设施。

(三)完善健身步道、社区运动场建设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块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公共活动场地,科学合理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块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既有居住社区要因地制宜改造绿地、空地等,增加公共活动场地。

(四)打造镇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示范工程支持乡镇、城镇社区建设一块硅PU灯光篮球场,一块五人制人造草坪足球场,以及一块综合健身场地,并配备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器材。支持农村社区建设一块标准混凝土篮球场和一块羽毛球场,以及一块综合运动场地,并配备篮球架、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器材。

(五)鼓励支持冰雪运动场建设鼓励支持在条件成熟的4A级以上景区或景区周边以及生态体育公园、商业综合体等地,配套建设室外或室内滑雪场、旱雪场、可拆卸式滑冰场、旱冰场、冰雪步道以及冰雪文化长廊等冰雪场地设施。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合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好地方配套建设资金。

)强化用地规划保障。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引导用地功能转换和建筑功能转换,补充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需要。

(四)提升运营活力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方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有效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

(五)加强跟踪督查加强对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

第四部分为大余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项目库

项目库包含2021-2025年17个在建待建项目,总投资达1.187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争取上级资金、县财政配套、建设单位自筹、社会资金等。

政策解读专员:刘升阳     

联系电话:0797-8710955    

线上咨询渠道:“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f1fa85ffdf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