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余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征求和采纳了相关单位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凝聚各方力量,大力推进“六个江西”建设,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加快建设“五个基地”,实现“六个主要目标”。
(二)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等6个方面26项任务;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明确领导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强化业务培训、规范考核问效和抓好工作落实等5项内容。
四、特色做法
1.实行备案制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分管领导、AB岗业务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人员信息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推进不断档。
2.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计划于10月底前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向企业、群众述职,展现良好形象和工作成效。
3.召开流动现场会。通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总结分析一年来全县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成效,大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政策解读专员: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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