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县决定开展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大余县实际情况,大余县食安委特制定本《大余县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方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消除风险隐患,完善全链条协调治理机制,有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三、主要内容
1.强化监管,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社区管委会)要组织属地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推动包保干部每季度包保督导学校食品安全至少一次。县食品安全办要督促教科体局、人社局、行业院校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
2.靶向发力,强化专项抽检。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要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突出大米、乳制品、蔬菜、水果、食用油、鸡蛋、肉、糕点、早点、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毒素等重点检验项目,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要及时通报,严格做到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复查到位、核查处置到位、信息公开到位,按规定公示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
3.加大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卫健委、行业院校主管部门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力度,充分利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进学校等培训教育,培训内容需涵盖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食源性疾病预防、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反食品浪费等。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线上‘赣溯源’+线下开课堂”的模式,组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承包方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以及从业人员等,开展安全知识培训,重点讲解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烹饪加工、留样、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关键环节,培训后需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县教科体局要统筹安排,强力推进,按照“谁经营,谁建设”要求,完成辖区中小学校食堂(含档口)“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并接入全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县卫健委要及时普及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等专业知识。
政策解读专员:曹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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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咨询渠道:“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