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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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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生态文明建设,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化经济社会、深层次保护和系统整治生态环境、增强主体功能区地位、创建优美人居环境、发展生态文化为核心内容,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根本,有力推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创建与发展。大余县在“十三五”期间,加快实施生态工程,巩固绿色发展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创建生态家园,共享绿色发展成果。着力创新生态机制,增强绿色发展动力。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凝聚绿色发展共识。以通过“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城镇带县、农业新县”的绿色发展战略,精雕细镂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的南岭翡翠,并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本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江西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务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大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余县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2020年)》制定。规划范围:大余县行政辖区。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前言................................................................................................................................ 1

第一章准确把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 1

第一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

第二节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仍然艰巨.................................................................. 3

第三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迎来重要机遇.................................................. 6

第二章确立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奋斗目标..................................................... 9

第一节指导思想.................................................................................................. 9

第二节基本原则.................................................................................................. 9

第三节发展定位................................................................................................ 11

第四节主要目标................................................................................................ 12

第三章严格管控区域生态空间,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8

第一节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18

第二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0

第三节推进生态支撑工程................................................................................ 23

第四节加强重点区域生态建设........................................................................ 24

第五节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26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9

第一节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 29

第二节促进产业发展绿色转型........................................................................ 34

第三节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41

第五章推进“净空净水净土”工程,加强环境整治和风险防范....................... 43

第一节推进和巩固“净空”成果.................................................................... 43

第二节推进和巩固“净水”成果.................................................................... 45

第三节推进和巩固“净土”成果.................................................................... 48

第四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50

第五节加快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步伐................................................................ 51

第六节有效管控噪声环境影响........................................................................ 53

第七节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54

第六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57

第一节完善法治体系........................................................................................ 57

第二节健全市场机制........................................................................................ 59

第三节严格履行政府职责................................................................................ 60

第四节加强治理能力建设................................................................................ 61

第七章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65

第一节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65

第二节倡导生态文明行为................................................................................ 66

第三节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68

第四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69

第八章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71

第九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73

第一节加强统筹协调 ....................................................................................... 73

第二节强化科技引领........................................................................................ 73

第三节加大资金支持........................................................................................ 74

第四节加强督促落实........................................................................................ 74


第一章准确把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加快主体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生态”行动,发展生态、低碳、绿色支撑产业,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建设绿色城镇、美丽乡村,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坚持节约集约发展,实现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环保行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深刻变化,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形成。总体上看,大余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已具备较好基础,但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的要求相比,在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环境治理、生活方式、体制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十三五”时期,大余县将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实施绿色发展攻坚战,建立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体制和机制,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第一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十二五”期间大余县在上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成功争取“全国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省级一般转移支付县”等重大政策,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生态文明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十三五”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基础。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保持较快增长,追赶的步伐明显加快。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分别突破90 亿元和10亿元,实现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翻一番。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1552.332.7调整为1250.237.8,二三产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工业强县”战略迈出坚实步伐。

——基础设施。赣韶铁路建成通车,220千伏输变电站、323国道黄龙至县城段改造、龙山路、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道路工程、池信公路、中山桥等项目已经完工。老城区北门河片区、陶园路片区等污水管网工程已完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390/日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重点村、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移民搬迁等项目。荣获“2015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省级耕地保护先进县等称号。

——旅游活县。“旅游活县”战略深入实施,丫山景区成功通过国家4A级景区验收,入选“江西十大新旅游景区”,丫山乡村旅游生态园荣获江西首家5A级乡村旅游点称号。 建设了黄龙花木产业旅游示范园、新城周屋等一批乡村旅游点。全省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工作会在大余县成功召开,获得“中国最美绿色生态旅游名县”、“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等荣誉。

——生态建设。成功争取主体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国家绿色矿山试点示范。章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资源枯竭城市补偿由原有4年增加至9年。生态环保工程加快推进,提前一年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荣获“江西生态文明十佳示范县(市、区)”称号。    

第二节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仍然艰巨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纳入五大发展理念,先后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总体方案,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实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等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从县情看,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大余县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十三五”期间,大余县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建设与治理并重,生态产业经济占比增强,环境质量总体向好的基本特点,同时,随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承载力下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更加突出、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资金不足问题更加严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更加艰巨;城乡发展不平衡、面临小康提速和脱贫攻坚的压力依然存在;生态产业支撑力度不足,生态旅游发力点偏弱,生态文化挖掘不深。

    经济增长不确定因素增多。“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在“后危机”时代复苏缓慢,经济增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因素增多。在国内外因素综合影响下,我国总体需求结构将发生重大深刻变化,大余现有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能否及时有效适应这一需求结构变化将直接决定未来的发展速度和后劲。同时,我国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微观经济主体面临日益严峻的外部环境,劳动力成本进一步提升、融资门槛进一步提高,诸多因素导致大余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县无法复制传统的先工业化后城镇化的发展路径,迫切需要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新路径。

    加快绿色转型发展任务更加艰巨。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我县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诸多难点与不足,人均GDP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指数、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等多个短板指标,涉及经济社会领域各个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循环经济发展尚未形成较大规模,经济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任务依然繁重。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环境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仍将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重大挑战。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形势严峻;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尚未到来,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高于环境容量。

     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全面小康社会应有的优质生产生活环境供给不足,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往往导致能耗和资源用量的快速上升,势必增加生态环境的负荷,导致资源和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加大。特别是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绿色崛起,对大余这样的资源大县是一大严峻考验。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滞后。全县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还不健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还不明晰,政府监管职责缺位、越位、交叉错位等问题仍然存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化。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员机制、激励机制、宣传教育机制有待完善,各类受保护区域的生态科学教育和生态文化展示功能发挥不够。



第三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迎来重要机遇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并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密集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日趋完善。

绿色发展战略带来重要机遇。2016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9月,省委书记鹿心社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以绿色发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加快实施生态工程,巩固绿色发展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创建生态家园,共享绿色发展成果。着力创新生态机制,增强绿色发展动力。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凝聚绿色发展共识。

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国家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提出“十六字”方针,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为我县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注入了强大动力。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陆续施行,一批新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基础更加坚实。通过推行生态补偿、环境资源交易、绿色金融等环境经济政策,有利于激励市场主体发挥更大作用。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机遇难得。国家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提高我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把“十三五”时期作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期,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动摇,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动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使之继续发挥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绿色低碳发展面临先行先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赣州提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十三五”规划纳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开展土壤保护和污染治理、造林绿化提升等一系列行动,有利于我县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争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章江源国家湿地公园。

    “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挑战与机遇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新思维、适应新常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充分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集中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二章确立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奋斗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六字”方针,坚持市委“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的实践路径,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科学发展、建设秀美大余为主题,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人为修复相结合的方针,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化,经济发展绿色化,全面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社会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第二节基本原则

1、目标引领、稳步推进的原则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将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源头转变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攻方向,通过“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基本途径,统筹生态文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城镇带县、农业新县”的绿色发展战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2、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

紧密结合大余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条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以及大余县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位,大余县境内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矿藏资源丰厚,境内大型工矿区多、边际线长、靠近赣州都市圈等特点,通过“与企业共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跨区合作共享旅游文化资源”,“运动、休闲、养老”等行动,发展切合大余“五大”名县特点的举措,稳步推进大余县生态文明建设。

3、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优先选择对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环境改善、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持续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通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做强绿色支撑产业,规划有长远影响力项目,做实生态旅游业发力点。深度挖掘文化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实现生态意识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生态制度文明、生态环境文明和生态人居文明的全面发展。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积极发挥政府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及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项目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良好政策氛围;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生态文明发展意识,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公众践行生态、绿色、低碳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三节发展定位

1.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结合大余县作为江西省限制开发区域(“章江上游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的定位特点与要求,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探索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快构建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体系,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加快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切实保障南方地区生态安全,建设成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引领区。

2.江河源头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区。大余县地处赣江水系章水上游,切实加强江河源头保护和江河综合整治,积极破解江河源头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难题,探索合理可行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红线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生态保护责任考核机制、建立生态执法体系,构建科学长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率先走出一条江河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3.全国矿区生态文明共建共享示范区。探索建立与县境内大型工矿(央企、省属企业、股份制)企业的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防治、矿山恢复治理、建立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矿山综合防护体系,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限制、整治低水平生态安全格局内的行为活动,发展绿色矿山;为我国资源枯竭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验。

.生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牢牢把握大余县生态资源、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生态旅游、运动旅游、体育赛事、集中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比重,引导三次产业的均衡发展,使当地经济结构更科学合理;构筑起以生态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的整体联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和潜在优势,选择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制药等四大主导产业,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建设时序,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第四节主要目标

大余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生态文明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机制逐渐完善,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国土空间结构更加合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联动发展,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面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各项考核指标。

——国土空间结构更加合理,坚持绿色、生态、宜居发展理念,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节约紧凑型城市开发模式成为主导,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运营方式加快形成,乡村更加美丽低碳,园林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发展,佑护本土家园情怀,推进景城一体项目,把整个县城打造成森林公园、植物园,构建“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宁静”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低碳经济模式逐渐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立,生态产业链条得到加宽加长,一批具有产业集聚作用的重大项目初步建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2%以上,信息经济、生态旅游、健康养老、先进制造与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环境治理成效显著。通过“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任务目标完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100%,全县空气质量指数优良,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走在全省前列。到2020年,大余县COD年排放量6929吨,与2015年比较增加4.9%;氨氮年排放量805吨,与2015年比较下降9.7%SO2年排放量1749吨,与2015年比较下降8.4%;氮氧化物年排放272吨,与2015年比较下降29.9%;单位GDP水耗小于180立方米/万元,与2015年比较下降21.7%

——森林覆盖持续增长。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打造“森林大余”。全面实施生态林业工程,改善林分结构,丰富物种总量,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行最严格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长防林工程,保护生态公益林,改造低质低效林,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严格控制林地占用,加快矿区复绿步伐。加快针叶林阔叶化进程,禁伐阔叶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加快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创新林业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5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0万亩,到2020年,全县林地保有量控制在158万亩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34.12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76.6%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480万立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超过40%,绿地率超过38%,人均公共绿地超过14平方米。

     ——能源结构持续改善。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效率得到增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控制目标完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成。“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机组容量148MW;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2个,农村沼气100个;新增太阳能光伏工程覆盖面积17.5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率达到30%;生物质能机组容量达到20MW,生物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生活方式有效转变。围绕建设低碳城市试点,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生活方式低碳化。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例,减少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推动生活方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

     ——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控制、交易和标准等制度逐步建立,生态环保技术研发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多层级的生态产业试点体系加快建立,平台、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2020年,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空间开发格局全面形成,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功能得到体现,创新实现江河源头保护体制机制;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得到全面实施,绿色矿山、绿色建筑全面推广;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大余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典型模式。

主要建设目标详见下表:

大余县“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基本值

目标值

变化率

经济发展质量

1

人均GDP

万元

3.1

5.1

10.5

2

城乡居民收入比例

-

2.55:1

2.491

3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

-

1250.437.6

55342

优化

4

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比例

%

50

60

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5

国土开发强度

%

5.7

5.89

6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1.204

1.204

7

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

亿元/km2

0.95

1.2

8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1.38

1.40

9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84.9

93.7

10

万元规上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吨水

53

40

11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45

0.55

12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

0.8

1.5

13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444

0.416

-6.52%

14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万元

-20%

15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1.5

16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33.12

63.65

14.26%

17

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

%

908576.5

908576.5

18

绿色矿山比例

%

34.6

40

19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

%

80

85

20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2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3

95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2

林地保有量

万公顷

10.5442

10.74

23

森林覆盖率

%

76.6

76.6以上

24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492

500

1%

25

草原植被综合盖度

%

0

0%

26

湿地保有量

万公顷

1.2

1.2

27

水土流失面积

万公顷

1.34

0.85

29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13.4

15

3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9722

9755

31

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

%

90

95

32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91.7

100

33

城镇(乡)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34

城镇(乡)污水集中处理率

%

86

95

35

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98

生态文化培育

36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

%

85

96

37

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

%

85

100

38

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

35

60

39

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

%

55

80

40

节水器具普及率

%

50

65

41

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

%

40

70

42

有关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30

62

体制机制建设

43

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

%

15

30

44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

%

4

6

45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

%

1.2

3

46

环境信息公开率

%

90

100

第三章严格管控区域生态空间,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坚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原则,优化空间结构,构建以生态文明为特征的城镇发展、农业发展、生态保护和矿藏资源空间,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进推动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和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

第一节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大余县地处南岭五岭之首的大庾岭北麓。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域基本格局中,大余属于大庾岭—骑田岭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三级功能区,南岭山地水源涵养重要区,兼有土壤保持功能。根据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成果,大余县是江西五河源头赣江(章江)源头保护区,属于章江上游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兼有水土保持、农业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根据大余县“一心、两轴、三区、十点”的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等级,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构建城镇组群发展与点状开发相结合、山水田园相间隔的城镇布局新形态,加快推动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融合,重点培育和发展绿色制造、绿色物流、生态旅游、休闲养老、文化体育等新兴产业,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努力在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心:大余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20.6平方公里,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心城区以发展现代化制造业和新型服务业为主,主要发展城市综合服务、区域商贸、旅游休闲、科研创新、生活居住、新型工业等职能。对城市发展空间进行整合,完美旧城,发展新城,探索海绵城市建设路径,推进景城一体化建设,拉开城市发展框架,做大中心城区,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力,实现跨越发展。

两轴:主轴为沿323国道向南康、南雄方向延伸的城镇发展轴,为加大各区域之间对接与交流,培育区域发展的重要轴线。一条次轴为由县城向西延伸的生态发展轴,以带动浮江、吉村、内良、河洞等乡镇发展。

三区指中部综合服务发展区、东部制造业与商贸发展区、西部生态农业与旅游发展区。中部综合服务发展区: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含黄龙镇,作为整个县域的核心地区,依托原有经济基础,大力发展行政管理、商务会议、金融保险、旅游服务、房地产、现代制造业等产业。东部制造业、商贸发展与生态保育区:以新城镇为主体,包括池江镇、青龙镇、樟斗镇和左拔镇,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和生态农业,樟斗镇和左拔镇依托资源优势基础,发展矿产开采和初级加工,随着资源逐渐匮乏,以农林发展和生态保育为主。西部生态农业与旅游发展区:包括吉村镇、内良乡、河洞乡和浮江乡,以吉村镇为中心,依托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

十点:为新城、吉村、黄龙、池江、青龙、左拔、樟斗、浮江、河洞、内良等10个重点城镇、以构建起以中心城区为主体、10大城镇为支撑的“1+10”特色城镇群,促进城乡统筹与互动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由点到面渗透和全覆盖。

专栏1重点城镇发展主要任务

1.新城镇:定位为工贸与农业型城镇。以综合性制造业和商贸流通性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商贸物流。

2.吉村镇:定位为生态旅游城镇。突出桑蚕种养、脐橙种植和笋竹种植三大主导产业。

3.黄龙镇:定位为综合型城镇。以教育园区、商贸业、旅游服务业为主导。

4.池江镇:定位为工贸型城镇。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以加工业和商贸流通业为主,大力发展一类工业。

5.青龙镇:定位为工贸与农业型城镇。以加工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为主导产业。

6.左拔镇:定位为工矿与农林型城镇。近期整合矿产资源开采,远期以农林发展和生态保育为主,发展以曹氏围屋—云山景区的生态休闲旅游。

7.樟斗镇:定位为工矿与农林型城镇。近期整合矿产资源开采,远期以农林发展和生态保育为主,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8.浮江乡:定位为工矿与农林型城镇。近期整合矿产资源开采,远期以生态保育、生态旅游为主。

9.河洞乡:定位为生态旅游城镇。重点发展旅游产业和种养、林木业。

10.内良乡:定位为生态旅游型城镇。大力发展特色林业、深加工林,加快林业生产基地和示范区建设。

第二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坡度≧25º的地区列入生态红线区,红线区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保护区等,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与规模,确保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等重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75平方公里,涉及国家森林公园1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处,重要水源保护地1处和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林业、农业、国土、园林等部门要按各自管理的生态要素划定林地、森林、湿地、耕地、草地、城市绿地等领域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实现山水林田湖整体生态功能的最大化,为保护生态功能提供有力支持。

专栏2大余县生态红线划定范围

类型

数量/

面积/km2

位置

国家级森林公园

1

30

梅岭、丫山、三江口

省级风景名胜区

1

55

大余县境内

重要水源保护地

1

557

油罗口水库以上(含浮江乡部分区域、吉村镇、内良乡、河洞乡全境)

国家级湿地公园

1

10

牡丹亭公园、油罗口水库

合计

5

675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编制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旅游度假、矿产资源、交通等其他开发建设专项规划,应当充分对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实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明确各级政府对辖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政府各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过程保护与日常监管责任,突出环保部门的划定、修改、评价、信息发布等综合管理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管,加大对红线区域内违法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毁绿占绿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现有工矿企业退出的补偿政策。

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和数量质量的双重管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明确耕地保护面积,划定农业生产空间的开发管制界限。本规划期末,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3.33平方公里,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08.27平方公里,新增建设10.1万亩高标准农田,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07382公顷。形成“一区、一带、多基地”的农业生产空间格局,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一区:大余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位置位于黄龙圩镇至青龙镇元龙村323国道两旁,建设规模2万亩,其中黄龙核心区0.5万亩(0.4万亩花卉苗木基地,0.1万亩商品蔬菜基地)。示范园区以高新技术的集成投入和有效转化为特征,进行花卉苗木和商品蔬菜的研究、试验、示范、推广、生产和经营等活动。

一带:花卉苗木产业及肉鸭养殖加工带。花卉苗木产业建设地点包括南安镇、黄龙镇、青龙镇等沿323国道的10个村,辐射浮江、内良、吉村、樟斗、河洞等5个乡镇。肉鸭养殖加工带分布于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和南安镇等10个村,同时辐射左拔、樟斗等乡镇。

多基地:结合全县实际和产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基地,包括:商品蔬菜产业基地、花卉苗木产业基地、脐橙产业基地、生态养猪产业基地、肉鸭产业基地、渔业立业基地、其他特色产业基地。

专栏3 大余县主要特色农业产业基地

1.新城镇:打造甜玉米种植基地、生态养殖基地、绿色蔬菜种植基地。

2.吉村镇:精品果业基地、桑蚕种养基地、笋竹种植基地。

3.黄龙镇:花卉苗木产业基地。

4.池江镇:建设果业基地、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5.青龙镇:青龙为中心的水面立体养殖基地、以联合为中心的蔬菜种植与加工基地、以双联为中心的水面立体养殖基地、以赤江为中心的脐橙种植基地、以河南为中心的毛竹积木才加工基地、以九龙为中心的水面立体养殖基地,以二塘为中心的温氏生猪养殖基地。

6.左拔镇:林产品基地。

7.樟斗镇:绿色农业基地、生态农业基地、油茶种植基地。

8.浮江乡:以山南村为中心的林业基地,以竹木村为中心的特色农业基地,以双田村为中心的果业基地,以洪水寨为中心的林业基地,以浮江村为中心的农业基地。

9.河洞乡:长炉村源头种植养殖产业基地、东坪村林木产业基地、长岭村林木产业基地。

10.内良乡:毛竹生产基地、香菇生产基地、苗木生产基地。

第三节推进生态支撑工程

保护与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项目,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整体质量。提升森林综合效益,促进资源增长、林农增收、生态增效。力争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6万亩,低产油茶林改造2万亩,新造高产油茶林2万亩,毛竹林抚育低改20万亩。加快推进乡村风景林、国家林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建设,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保护,丰富生态多样性,确保不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特大案件,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98%以上

推进城镇环境整治工程。加快城镇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加快城镇公共绿地项目建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省政府重点支持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实施一批垃圾处理项目。实施防震、防雷保安服务工程。加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保护自然风貌、文化特色和旅游元素,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实施“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完成10个中心村建设和100个一般自然村整治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启动农村“空心房”整治,完成重点区域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口饮水条件,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推进生态扶贫工程。积极争取上级扩大生态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生态旅游扶贫、生态林扶贫项目支持力度。统筹生态保护、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和财政自有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加快生态经济发展,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加大对贫困户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力度,帮助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省定贫困村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支持有实力的新能源企业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实施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土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第四节加强重点区域生态建设

重点加强对保障大余县、赣州市、江西省乃至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森林、湿地、河流、湖泊、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地等生态资源、生态空间的保护。形成以“一廊、四区、八库、多点”为框架的生态空间格局。规划期末,全县生态管控面积占全县国土总面积73%,林地保有量控制在158万亩以上,湿地保有量2346.51公顷,森林覆盖率76.6%,森林蓄积量480万立方米,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9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

一廊:即章水,全县重要的生态走廊。加强章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流域生态建设,实施生态护坡、隔离防护、人工湿地、滨河沿线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沿线绿化美化和生态修复,建设章江多功能生态景观廊道。

四区:即章水上游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功能区;章水中游水质与生活环境保护功能区;章水下游北部水质保护与水土保持功能区;章水下游南部水土保持与农业环境保护功能区。通过以章水为主线的四区建设,构建蓝色生态屏障。

八库:即油罗口水库(大型)、垅洞里水库(中型)、添锦潭水库(中型)、跃进水库(中型)、石门口水库(小一型)、合江水库(小一型)、金山水库(小一型)、长燕水库(小一型)。通过实施各水库的除险加固和灌区维护改造工程,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及防洪大堤项目建设,强化水库周边森林资源保护,适度开发水库旅游资源,发展运动休闲度假项目。

   多点:即三江口自然保护区、市民公园、三江口原始森林、丫山森林公园、梅岭梅林、内良竹林、烂泥迳林场、西华山、丫山、天华山、云山、锣鼓山等。加大以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功能恢复为重点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园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国防教育、森林生态旅游、科教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作用,促进区域生态稳定与协调平衡,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专栏4:绿色生态保护重大工程

1.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三江口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

2.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重点实施水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水土污染资源综合治理、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切实加强“五河”源头保护区所在乡镇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3.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行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4.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章江流域大余段采矿密集区河岸带(大龙山河、茶园河、漂塘河、北门河、新安河、满埠河等)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5.土壤综合及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土壤质量普查、南安镇梅山村梅山、南安镇三板桥、河洞乡东江村小岭背和横坑墙废弃稀土矿区采用截洪沟、尾砂固化工程、淤积尾矿复土绿化工程等废弃稀土矿区污染综合治理。

6.重金属重点示范区域和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新华工业小区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浮江乡双田村重金属污染农田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大龙山矿区废石场、黄龙石门口冶炼废渣场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修复工程,原801厂重金属遗留污染场地治理工程。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池江镇7个村、浮江乡6个村、黄龙镇8个村、青龙镇7个村、新城镇15个村、吉村镇9个村合计52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8.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城区污水管网、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池江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9.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头塘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实施矿山崩岗治理、山区边缘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等。

第五节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山洪灾害易发区为主,推动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风景区建设等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完成新村、联合、头塘、九龙、同心等5条河流区域37.2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加大矿山生态治理力度。根据大余县矿藏资源特点、发展需求、开采现状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划分出311个开采规划区即:新城非金属矿开采区、吉村石灰岩开采区、南安硅石开采区等3个重点开采区;木梓园-铁苍寨钨矿开采区、西华山-荡坪钨矿开采区、樟东坑-牛斋钨矿开采区、白井钨矿、鲤鱼钨矿开采区等4个限制开采区;以及在梅关生态旅游景点、丫山生态旅游景点、油罗口水库、牡丹亭风景区,拟建、在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一定范围内,重点城镇、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工程设施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桥梁、隧道、水利工程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安全区域内,国家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等4个禁止开采区。

对重点开采规划区,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和整装开发原则,实行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加大开发强度,扩大开采能力,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建设绿色矿山。对限制开采规划区,原则上不增设采矿权、不扩大产能、不设计新矿山企业,实行开采活动萎缩管理,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实行统一规划,重点保护,严格限制超量开采。对禁止开采规划区,不新设采矿权(除地热及矿泉水外),已有的采矿权根据实际情况有序退出并进行合理补偿,到期不再延续。

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制定城市生态修复实施计划,对被破坏的山体、水体、城市弃置地、土壤等进行自然修复,恢复和改善城市自然生态,提升城市环境容量。

建设自然生态灾害保障系统。整合气象、水文、地质、农业、林业、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等自然灾害信息资源,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管理与服务能力、气象预警与评估能力、气候影响评估能力和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与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一体的防控体系。强化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灾后重建能力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强化受地质灾害威胁区综合治理,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完善网格化监测预警体系,消除地灾隐患。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实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幅度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有机协调,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一节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

一、实施节能降耗行动计划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能耗强度,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现有产能能效要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加快完善节能标准体系、能耗标识制度,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切实扭转粗放用能方式,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加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

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进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改造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重点抓好电力、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实施锅炉、电机等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能耗在线监测。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

推进建筑节能。实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效公示、能源统计和能源审计制度。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按照先县城再乡镇后农村、先公建后住房的原则逐步推动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探索实行节能自愿承诺机制。大力推动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加快制定市级行政单位能耗定额标准,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体系,继续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严格用水定额,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40亿立方米以内。降低水资源消耗强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0%30%。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强化节水产品认证。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严查违法取水用水行为。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鼓励节水和研发节水技术。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业节水体系。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以及农、林、渔业用水结构。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加强灌区渠系节水改造,积极推广使用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到2020年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以上。健全农业节水管理措施,探索灌溉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加强灌区检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深入开展工业节水。根据水资源禀赋和行业特点,通过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等措施,引导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工业节水技术升级,重点推进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食品加工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定期发布重点工业行业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到2020年,全县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洗涤节水等通用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推进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创建节水型企业,鼓励产业园区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

建设节水型城镇。加强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大余县城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用水管理,明确宾馆、饭店、洗浴行业、大型文化体育设施和机关、学校、科研单位等部门和单位的用水指标,确定用水定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率先推广使用节水型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器具。从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全部县级机关和50%以上的县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用水的监管。发展城市居住小区再生水利用技术,鼓励推广应用中水处理回用技术,建设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住宅。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加强矿井水、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和中水回用。

三、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科学确定土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和人均用地指标,严格推行开发强度核准。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耕地总量控制。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施特殊保护,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建后管护,严防边整治边撂荒。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引导项目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要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控制。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

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对因采矿损毁、自然灾害损毁、交通改线、居民点搬迁、产业调整形成的废弃地实行复垦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因地制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闲置土地,充分利用荒山、荒沟、荒滩和荒坡地。合理开发地下空间。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开展农用地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

四、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在90%以上和选矿回收率达85%以上,矿产综合利用率达76.5%以上,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推广先进适用的资源综合回收工艺及选矿技术,采用超细粉碎设备和高效节能、环保的大型浮选设备,提高有色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的选矿回收率。加强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新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的准入标准。强化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检查,引导和强制矿山企业切实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积极探索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的政策措施,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开发。

支持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向高端新材料及精深加工应用升级,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加快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和开发,拓展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领域,充分利用尾矿资源中的有用成分。提高矿山废水的循环利用效率。

第二节促进产业发展绿色转型

一、推动工业绿色转型

以“中国制造2025”为引领,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工业。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探索引进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降低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本。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积极争创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培育壮大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与有色金属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打造附加值高、有规模特色的发展支柱产业,进一步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新兴产业聚集。

推动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向高端新材料及精深加工应用升级,配套建设钨及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钨产品电子交易、钨产品研发、创新企业孵化、钨产品展示、产品检测、仓储物流等七大平台,全力打造全国重要的钨及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和钨联网集聚地。重点开发高性能硬质合金、亚微、超细硬质合金、高性能钨基合金、耐热抗震特种钨丝及高性能涂层刀具、硬质合金硬面材料,钨及钨合金材料等系列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培育主导产业链、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提高加工附加值和回收利用水平。同时,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重点围绕老矿区开展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食品业。建设食品产业园,推进牡丹亭、奥野等食品加工企业退城进园。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按照产业化、基地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原则,抓好优质安全、精深加工、集约发展等关键环节,实现食品产业由松散布局向集聚发展。组建食品企业集团,重点围绕多味花生、板鸭、熟食、烫皮等名特优产品,以市场为导向,研究开发豪猪等系列有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特别关注旅游休闲产业带来的新商机。充分挖掘特色农产品加工潜力及产业链,以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为主,促进加工与种养、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衔接。推动个体食品加工户转企业,培育奥野食品公司等20家以上企业入规。

新材料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向下游延伸,鼓励并引导企业抓住新材料产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的机遇,重点开发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营养补铁剂、高频软磁器件、粉末冶金、硬质合金棒材、异型合金等新材料产品与技术,推动新材料产业爆发式增长,打造全省重要的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量大面广的新型显示器、绿色电子机电、新型电子元器件、LED及绿色照明、新能源配套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提高应对智能制造重点领域应用需求的系统化供给能力,培育以智能终端为代表的新增长点,打造全省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

生物制药产业。研究开发新型中成药、中药材中间产品—中药标准提取物、抗癌药等现代生物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壮大药业生产规模,建设江西省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成长性新兴产业。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具有增长潜力的成长性产业的快速发展,做大新兴产业规模和层次,形成若干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特色新兴产业集群。

专栏5:工业转型升级重点工程

1.钨及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工程:依托钨及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性能涂层刀具、纳米硬质合金及其涂层工具等产品,推动钨产业向高端新材料及精深加工应用升级。

2.食品产业工程:以食品产业园为依托,实施食品加工企业退城进园,大力开发豪猪等系列产品,组建食品企业集团。

3.生物制药产业工程:依托润泽药业和邦达高科为龙头,研究开发抗癌药等中药材中间产品—中药标准提取物、新型中成药,努力发展现代生物药品。

4.电子信息产业工程: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LED及绿色照明、新能源配套电子元器件等产品,并向下游应用产品领域延伸。

5.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每年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厂房,在巩固完善“一园三区”的基础上择机启动工业新区开发,园区及周边路网、管网、电网、水网、绿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产城融合示范区。

二、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构建农业绿色产业体系。新增高标准粮田0.7万亩,调整优化特色农业产品结构,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具有大余特色的花卉苗木产业、肉鸭养殖加工业、生猪养殖业、商品蔬菜种植业和观光农业,加快形成融合三次产业的农业全产业链,创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构建具有生态、生产、生活多种功能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电商、休闲农业。深入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积极推广“猪--果”“秸秆-食用菌-有机肥-种植”立体复合种养等模式,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总量,推行畜禽养殖粪便与死亡动物、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稳步发展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农业的标准化生产。落实“三品一标”奖扶措施,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提高通过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数量。

三、发展绿色服务业

    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绿色生态文化休闲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服务业、信息产业、电子商务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商贸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发展教育、文化、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加大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力度,促进服务业低碳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生态旅游:以“大旅游、大文化、大健康”为发力点,推进大余生态旅游。围绕“理学宗源”、“梅花诗国”、“《牡丹亭》故乡”、“世界钨都”四大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以“两基三馆四址五院”为主体的文化旅游载体(即:杜鹃花、梅花两大基地,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世界钨都展览馆、大余历史名人纪念馆三大馆,牡丹亭(还魂记故事原址)、西华山国家地质公园(世界钨都遗址)、陈毅旧居、长岭会议遗址四大遗址,道源、安国、文成、阳明、南安五大书院)。以大旅游的视野,通过资源集成和边际合作方式,打造新的旅游景区,拉长生态旅游链条,使目前“点散、量小、季节性”局面有根本改观;开发高端旅游产品。依托体育名县和区位优势,积极组织各类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完善体育设施,建设章江绿道和梅关汽车营地、丫山—云山休闲片区等项目,增强宣传力度,打造以运动为特色的中国南方户外休闲胜地。

推进乡村旅游设施的标准化、服务的规范化、要素的特色化。挖掘、利用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乡村生态、文化景观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升对空心房的改造利用,打造具有大余特色的民宿文化园区,为养生、养老提供硬件支持。围绕打造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推动资源枯竭矿山职工向中心城区转移,建设矿山公园,开展工业旅游,探索对矿山建筑改造养老设施的途径,建设面向赣州中心城区的健康养老核心圈。

以“大健康”宗旨,按“度假(度假村、农家乐)—住一段时间(民宿)—住一辈子(养老区)”路径,组合旅游养老两大产业硬件设施,组合宣传大余生态环境。

专栏6:生态旅游业重点建设项目

1)大余丫山—云山乡村生态度假区:景区规划面积30万亩,包括丫山景区(灵岩古寺)、大龙山民俗文化区、农业观光区、漂塘竹海、云山景区、曹氏围屋等。(此项目供参考)

2)大余西华山钨矿国家矿山公园:以“矿井巷道”、“矿工村公路”和“采矿及地质遗迹”为主线,建设矿业遗迹科普区、钨金文化体验区、客家民俗风情区、原始风光娱乐休闲区、江南沙漠城娱乐区、综合服务接待区、爱情文化旅游区、佛教文化游览区等八大功能区域。

3)大余县牡丹亭景区:景区规划面积1965亩,主要新建南安府衙及后花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4)大余县河洞温泉项目:新建温泉宾馆、水上乐园,将现有的温泉及漂流项目扩建,开发建设内良天华山高山草原,完善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5)大余县三江口景区:景区规划面积40245亩,主要兴建集探险、探奇、探幽、森林浴、攀岩、度假、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旅游度假村。

6)大余县梅山-梅关景区:景区规划面积14040亩,新建梅关仿古大营,“陈毅隐蔽处”景点建设、改造精品梅园、庾将军祠、望梅阁等部分景点,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7)大余县丫山创建5A旅游景区: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交通、游览、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设施。

8)红色旅游项目红色旅游开发建设:新四军出发地-大余池江旧址群、刘伯坚烈士陵园、“八一”南昌起义革命大余整编旧址、红军革命旧址群景区开发。恢复重建陈毅旧居、新四军集结出发广场等7处旧居、旧址以及配套的公路建设等。对刘伯坚烈士陵园进行修缮、建设刘伯坚烈士纪念馆,长岭会议旧址等6处红色革命遗址,建设游步道12公里,旅游公路13公里,兴建游客服务中心1400平方米,修建停车场8300平方米等。

9)大余县旅游集散中心:征地20亩,建筑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按二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准兴建,包括中心大厅(含咨询接待区、候车厅)、售票区、停车场、公共厕所、标识系统等。

10)沿章江防洪堤的绿道项目及梅关汽车营地。

11)与广东帽子峰林场的交通,形成银杏(广东)竹海(江西)的旅游项目;与崇义聂都旅游交通,形成以油罗口以上的章江源区户外运动休闲探险线路。

提升发展产业平台。引导现有的新华工业小区、新城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产业平台发展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高端化、高质化、高效化、低碳化发展。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和创建一批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特色小镇,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规划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加快建设集物流、仓储、电子商务平台、电商培训、电商孵化、特色产业馆运营、农村电商、电商论坛为一体的电商综合体,形成线上线下多功能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在县城新世纪工业园区打造面积逾40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孵化园,建立集物流集散信息、电子商务应用和网商创业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创业园,形成商贸型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带动全县特色农副产品的销售。

绿色物流:充分发挥物流业对推进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新机制、新业态,高技术手段改造和提升传统物流业,构建交通、仓储、物流配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体系;培育壮大一批辐射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信息服务:抓住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的机遇,大力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建立经贸、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充分挖掘信息消费潜力。

低碳发展:依托碳排放权交易,培育发展碳金融、碳咨询、碳标准、碳标识、碳认证等低碳新兴服务业。鼓励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碳信贷、质押、担保和融资等业务,为低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020年,全县服务业经济总量、发展水平、聚集程度、吸纳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2%,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超过35%。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吻合、与先进制造业相融合、与现代农业相配套、与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第三节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企业循环式生产,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促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深度推广,全面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推进有色金属综合利用,促进新华工业园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区县建设。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和先进技术,鼓励建设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加强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加强以钨钼锡铜为重点的共(伴)生资源、电力行业、冶金行业、化工行业、建材行业、食品工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等重点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培育一批建材、电力和冶金等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企业。完善大余废金属交易市场,着力开展废钢铁、废铅锡、废旧电子产品的综合利用。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衔接。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大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立项工作,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体系。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统筹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因地制宜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新增风电、生物质发电装机30万千瓦。探索开展碳汇造林项目,增强适生植物固碳能力,增加森林、农田和草坡碳汇。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控制工业生产过程、农林活动、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开展低碳社区试点。逐步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支撑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农业、水资源、人体健康、能源、生态系统、旅游业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

第五章推进“净空净水净土”工程,加强环境整治和风险防范

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环保行动,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探讨建立与大型独立工矿区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机制,着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排放强度,全面完成县城环境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件民生实事,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提高环境治理的针对性和效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第一节推进和巩固“净空”成果

    推进“净空”工程,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机动车尾气污染及扬尘等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淘汰燃煤锅炉。完善PM2.5数据实时监测网络,确保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成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2020年全县达标。重点加强县城区及其影响区的空气质量管理,强化影响区的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强化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空气质量改善的衔接,落实差异化控制目标和政策。到2020年,大余县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降低,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达到90%以上。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下降到55%以下。推动燃煤消费替代。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将清洁能源使用、能效指标纳入电力调度制度。继续实施清洁能源改造,2020年前基本淘汰燃煤锅炉。

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建立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数据库,加强大型零部件制造表面涂装、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到2017年,全面完成全县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到2020年,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和汽车涂装、印刷包装、有机化工、汽车维修及4S店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适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环境管理规范体系,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加强多污染源综合防治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净空行动”,除工业污染外,强化交通、扬尘和生活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排放,逐步推动氨排放控制。按国家要求提高机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的油品质量。加快实施黄标车限行,严格在用机动车检测、维护制度,继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开展重型车、柴油车整治工程。制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地方标准,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控制。加快新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车辆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汽车。强化道路扬尘、脏车扬尘、运输扬尘管控,加强建设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堆场扬尘治理,落实物料运输、矿山、采碎石场扬尘控制措施。加强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面源污染治理。

控制桔杆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0%以上,田间直接焚烧率控制在5%以下

第二节推进和巩固“净水”成果

推进“净水”工程,重点加强章江流域生态保护,严格控制章江沿岸和源头保护区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发展,推动建成区内现有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加快水库退养工作,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km2

精细化管理水环境质量目标。差异化确定水质良好的水体、饮用水水源地、质量不达标的水体、黑臭水体等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清单式排查达标状况。完成农村水环境整治工程132处。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区域、流域要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在制定保护和整治方案时,要查清超标污染物种类、来源,精准发力、系统治理,提高水环境治理的针对性和效率。

优先保护水质良好水体。保障章江干流水质不低于来水水质,加强流域矿山污染治理。到2020年,全县优于III类优良水体的比例提高到95%以上。着重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实现封闭式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110处。到2020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

尽快实现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根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负荷、处理工艺技术水平以及相关要求,全面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或改造工作。到2020年,县城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模式改革,完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加快推进金城钨业有限公司等60个重金属废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到2020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保障流域基本生态流量。在章江河及18条支流全面推行河道管理“河长”负责制。加强水生态保护,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强化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保护。研究制定全县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及湿地的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加强水生生物保护提升生物净化功能。从构建和完善水生生态系统食物网结构、维护和提升水生生态系统功能出发,合理进行贝类、鱼类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充分利用芦苇、香蒲、水葱等水生植物的生物净化作用,运用生态学原理治理水环境。开展珍稀濒危特有水生生物、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维护和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专项整治,禁止在水生及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石,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捕捞水生生物。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禽畜、水产养殖污染。低毒低残和生物高效农药、长效化肥施用和配方施肥应用达到80%以上,农药施用量负增长,化肥总量(有效成份)施用量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比基准年提高3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规模禽畜养殖场的粪便资源化处理利用率达到100%,分散养猪户达到75%以上;水产养殖水体环境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着力解决跨界水污染。加强跨界水体的预警体系能力和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章江流域上、下游地表水环境质量联动监测。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建立跨部门、跨区县、跨省市的流域整治、纠纷调解和上下游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确保跨界水质稳定好转。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推进和巩固“净土”成果

推进“净土”工程,全面划定县域禽畜养殖禁养区,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加强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防治。

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以耕地、园地等农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建立全县土壤污染样品库和数据库,理清全县土壤中污染物种类、来源和分布,评估土壤污染潜在的生态风险。以主要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重点,划定全县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完成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分级,建立优先区域土壤环境管理数据库。

   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工业来源的识别与防治,重点是重金属污染。继续推进大余县801厂土壤修复项目、大余县矿山采选企业、冶炼及加工企业清洁生产和重金属污染减排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国有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西华山钨业公司矿区废石堆、樟东坑矿区废石场等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大对无主尾矿库治理力度,妥善处置矿渣、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加大矿区乡镇镇域范围内废石堆、矿渣堆进行复垦绿化。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建立重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综合数据库。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实施分级管理。优先将未污染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重点保护新城、青龙、池江、樟斗等重点蔬菜、粮食、水产基地以及浮江、内良、左拨等重点林业基地。对中轻度污染农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采取严格环境准入、阻断土壤污染来源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加重。对重度污染农用地,严格用途管制,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到2020年,完成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程度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计划。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以及改变用途的现有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场地的污染状况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潜在污染场地清单,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及关停搬迁企业场地的土地流转和再开发利用,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每年安排一批潜在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统筹土壤和地下水、大气环境协同治理,开展土壤、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协同修复试点,重点推进商品粮生产基地、菜篮子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示范,以及历史遗留场地和垃圾填埋场的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

第四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全面实施排放数据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实现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规范管理。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督促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向社会公开。采取对污染源现场抽查、排污信息上传核对、自行监测台账核查、在线监测、比对监测等方式,对企业排污和自行监测进行监督。建立工业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和实时公开。

排查并公布不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建立“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退出,一律停业、关闭。制定工业污染源达标率年度目标,到2020年,有色金属、食品加工、新材料、化工等行业实现达标排放。对于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环境污染重的落后产能实施强制淘汰。

实施工业污染源整治和达标改造。建立分行业污染治理实用技术公开遴选与推广应用机制,定期发布污染治理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指南。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探索推进工业废水重复利用和深度治理,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加强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

完善清洁生产体系。提升清洁生产技术开发能力和推广应用水平,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审核技术指南等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加大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支持力度。

第五节加快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步伐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完善的村庄,开展以脏乱差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垃圾及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建成50个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范围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大农家乐、生态旅游型农户等家庭餐饮业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到2020年,农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大力实施农村改厕、农村能源结构改造、农村脏乱差整治等工程,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探索设立农村生态环保财政引导资金,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运管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乡镇农村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从基底保护、监测预警、投入品控制、回收利用等方面实施链条式污染防治。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施用于耕地。推动农村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加大农业投入品数量较大且施用强度较高的区域以及以蔬菜、花卉为主体的设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编制并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及其污染治理规划。立足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实施养殖区划管理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系统实施沼气能源工程、有机肥产业化工程,推广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技术,研究制定有机肥补贴政策,全面提升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饮水保障体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优先巩固提升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加快农村供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整合农业、水利、卫生、环保等部门资源,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增加监测指标项目,提高监测频次。通过实施异地搬迁、周边供水管网延伸等措施,加快无保障水源地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机制。到2020年,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大幅度提升,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第六节有效管控噪声环境影响

加强噪声源头预防。合理布局功能区,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标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噪声准入,禁止在噪声敏感集中区域新建产生噪声影响的项目,加强道路、桥梁等新建基础设施建设前期论证。严格执行环评和商品住宅销售(预售)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

加强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夜间施工许可管理,严格实施施工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时间。严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格限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加强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监管。

控制交通噪声影响。加强交通管理和流速控制,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相关标志设施,避免人为造成堵车。扩大禁鸣区范围,完善禁鸣标志,严格禁鸣控制。实施城市道路“白改黑”工程、住宅立面和节能改造的隔声窗工程、道路降噪绿化带建设工程、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等,从整体上进一步降低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

治理工业企业噪声。对于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继续实施限期治理、关停或搬迁,基本消除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对位于居民楼或噪声敏感区域的噪声扰民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车维修等小型加工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

第七节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时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增量。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现有重金属污染企业升级改造,升级换代重金属治理技术和工艺,降低重金属排放强度,涉重金属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规划要求。提升新华工业园环境管理水平,鼓励现有重金属污染企业向新华工业园搬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防控距离。加大环境监管监测,严格落实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管理水平。统筹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进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提高利用处置技术水平;完善村镇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确保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环境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危险废物管理“互联网”平台建设及运行。加大固体废物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对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旧轮胎及塑料、废弃尾矿库等开展治理,消除环境隐患和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运用物联网与云计算技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完善安监、消防、交通、环保等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协调联动、隐患排查机制和“县―园区”二级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监督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年度监测制度。

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场地风险调查、评估及监管、治理和修复。建立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以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为重点,监控二噁英排放源对环境的影响,建立预警防控机制,采取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二噁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减排工程等措施,加强对二噁英排放源监管。完成已识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的环境无害化清运、贮存和处置。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废旧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贮。强化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促进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强化电磁环境监管,合理布局城区大型电磁设施,对电磁辐射大功率发射设施逐步搬迁出功能核心区。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逐步建成辐射源监督监测体系。建设商业中心电磁环境质量网络监测点位。推进辐射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推进重点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隐患整治验收、预案编制备案、应急演练评估、救援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园区和企业建设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拦截、降污、导流等应急处置措施,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支撑、社会救援”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联处机制,建立“县―园区—企业”“园区―企业―设施”两个三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实行事前环境风险识别、管控与预警,事中环境应急处置,事后评估恢复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

第六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步伐,落实政府、企业、公众责任,全面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完善法治体系

加强法治建设。开展生态文明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快制定环境保护、森林保护、湿地保护、地质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生态红线管控、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许可证管理等一批地方性规章制度,形成地方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制订和实施更严格的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和管理规范。

加大执法力度。改革生态环境执法管理体制,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有效性、权威性。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执法力量,加强环境保护、能源监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文明行政执法体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强化对执法主体的监督。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跨部门的生态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依法保障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正常运行,加大对污染环境、侵占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强化司法保护。完善生态环境案件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刑责治污”的合力。持续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机构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案件及时受理、审理、执行。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鼓励、引导有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普法教育。深入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重点,营造全民学法守法良好氛围,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将生态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观念,形成不敢破坏生态环境、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不想破坏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检察官、法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育全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

第二节健全市场机制

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废止妨碍形成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第三方提供的环境监测、生态遥感、环境监管等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的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行PPP模式,统一建设运营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完善财税价格政策。落实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政策,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土地、矿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机制。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实施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逐步开展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加大对节能减排、绿色能源产业的财税扶持力度,依法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

完善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完善水权、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机制。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创新信贷服务和环境金融产品,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开展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环保设备等领域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展绿色信贷,分级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体系,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鼓励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三节严格履行政府职责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落实用途管制。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能源、水资源、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确定煤炭、水资源、土地等消耗上限。建立天然林、草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加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企业集中度。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放许可制度,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建立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体系。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落实规划环评的空间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准入的作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环境准入,防止环境高度敏感和重污染项目不合理布局。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环评机构信用评价、环境监理、现场巡查、后评估等制度。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优化增量核算方式,兼顾工程减排潜力核定减排目标。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保负面清单。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激励、约束、监管等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实施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相挂钩的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江河管理与保护制度,创新江河管理模式,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的“河长制”,对江河的生态健康负总责。

第四节加强治理能力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优化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整合环保、国土、城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园林、气象等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加强重要水体水质监测预警,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超排报警以及追踪定位。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适度上收生态环境监测事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心下移。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改革。

探索生态环境智能化监控。实施好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构建覆盖环境质量、“三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企业、污染源、风险源等环境监管对象,以及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的全要素、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大力开展大余环境监控网络和排污交易管理实时交易及计量系统、章江水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示范平台、大余县城扬尘污染源监测与视频管控平台、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监控系统、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研制和应用,提高全县生态环境智能化监控能力,提高透明度及业务办理效率,实现服务手段智慧化、管理过程精细化、管理方式多样化,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

建设生态环保云。建设以环境自动监控物联网、环境监测物联网、环境安全物联网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环境政务云、公众应用云、移动应用云等三大生态环保云。不断扩展云应用覆盖的环境管理业务范围,增加信息维度,让生态环保云在具有海量数据的同时,扩展更多分析功能。探索生态环保云运营的新模式,实现内外数据的双向反馈闭环,让数据不但从企业来,还能为企业提供数据服务,逐步实行政府一次性投入启动资金、企业逐年承担运维费用的建设模式。

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察能力。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机构建设标准,提高执法人员的装备水平。完善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网格化环保监察执法体系,建成“硬件先进、软件出色、数据易得、管理智能、执法高效”的环境监察信息化体系,促进环境监察基础信息数据共享。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乡镇环保机构规范设置,建立健全乡镇环保工作机制,提升乡镇环保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准。开展证据固定、侦察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大幅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拓展环境违法行为监督渠道,开展阳光执法。

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县―园区―企业”三级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撑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建设完善“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相关部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风险单元”“饮用水水源地―取供水单位”三大预案体系,实施“一源一事一案”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高效的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环保、安监、公安消防、水利、交通等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与周边区县建立跨省市区县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与处置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处置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事后评估恢复体系,推进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强化宣教能力建设。推进和巩固全县环境宣教能力建设达到配置标准。重点加强环保部门新媒体建设和运用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持续举办面向环境新闻发言人、环境网络宣传员、环境宣教工作者以及环保社会组织等不同对象的培训班,提升舆情引导和应对能力。推进环境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实现环境教育资源的联动和共享。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林业、农业、国土房管、城建、水利、矿管等部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统筹设立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开展资源环境、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业等基础研究,加强生态文明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等基础能力建设。在全县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相关的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野外观测研究站,建成一批成果转化平台、中介服务机构。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生态文明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整体提升生态环境管理、专业技术和环保产业“三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生态环保人才跨部门合作,建立环保、林业、国土房管、城乡建设、规划等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实施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立常态化的“上派下挂”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实施乡镇环保员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区域人才培养合作计划,建立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库。

第七章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绿色生活行动,培育生态文明道德和行为,推动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多元责任分担、合作共治和监督制衡机制,在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大力推动消费理念绿色化。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明价值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完善生态道德规范,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体系和各级各类培训体系,到2020年,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中小学接受生态文明教育比例达到100%。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加快推动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目录,推进林业、农业、国土、城建、水利、环保等各级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督促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加快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网站设立“环保违法曝光台”。建立企业生态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生态文明机制。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和拓宽参与渠道,推进生态文明相关决策及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领域社会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生态文明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完善生态环保信访投诉办理制度,有序推进有奖举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主体的生态环保责任,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通过规划先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开展社会稳定评估等措施,积极化解“邻避”矛盾。

第二节倡导生态文明行为

    积极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普及绿色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低碳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形成全民践行低碳消费理念的社会氛围,促进公众日常生活从传统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鼓励选购新能源、小排量汽车。大力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公众选购有绿色标志的无公害食品,践行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不因过度装饰而购买大量不可降解材料制成品,实现勤俭节约传统美德与低碳生活现代追求相结合,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

推广低碳产品服务。扩大绿色消费需求,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鼓励“低碳化”、“网络化”、“无纸化”办公。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购买具有低碳认证、能效标识、环境标志等产品和服务。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控制娱乐场所霓虹灯用电。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用水、用电、用油指标,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采购规模,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鼓励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

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进一步深化全县餐桌文明行动,鼓励适当点餐、餐后打包,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争做“光盘族”,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开展反过度消费行动,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陋习,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操办,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

第三节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强化生态文化研究。成立生态文化协会或有关生态文化研究机构,组织各方面专家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注重把历史积淀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生态认知提升为生态文化理论,加强生态文化比较研究。形成一批生态文明研究成果和文化作品,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思想支持。

完善生态文明传播载体。充分发挥县内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休闲广场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矿山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管理区等的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

弘扬生态文化。借助“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地球一小时”“中国水周”“全国土地日”“植树节”“全国低碳日”等生态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政策。建立健全参与生态文明活动的激励机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主动承担节能减碳义务。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村规民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程度,弘扬绿色低碳的社会新风尚。将生态文明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低碳教育,普及生活方式低碳化的知识和方法。

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大力推进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和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打造一批体现大余自然与人文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加快生态文化旅游业、休闲娱乐业、会展和节庆生态文化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以生态移民文化和历史文化名人为题材的影视、音乐、书画、文学艺术等精神文化产业,发展培训、咨询、论坛、传媒、网络等信息文化产业。鼓励投资生态文化产业,从衣、食、宿、游、购、娱等方面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生态内涵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提高生态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第四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在保护大余自然文化遗产及其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充分挖掘与展示地方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朴素的生态文明、智慧,积极探索现代生态文明意识与传统文化融合的方式、方法,充分借助后者的载体作用,将生态文化、现代生态文明意识、理念传播到民间,形成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在各地“安家落户”。 扶持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的文化企业,发展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助推生态旅游业和健康养老的发展。注重保护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浓厚地方特色的传统街区,探索矿山遗留建筑、村落空心房建筑的民宿化改造利用途径;保护优秀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如传统产业模式、老字号店铺、地方特产、传统节庆、习俗等;景区建设要结合区域历史和传统文化特点,通过传统村落、街市、典型生活场景、纪念地、博物馆等形式,渲染怀旧和考古的氛围。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地方传统文化及其理学文化完整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理学探源、休闲胜地、养老天堂”,着力打造“梅岭花海、生态之都”旅游品牌;以“大文化、大旅游、大健康”理念引导组织各类生态文化盛会,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使之成为全国性的生态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加大投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文化需求,提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促进生态文化与旅游业的发展。

第八章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健全重点项目动态储备机制。围绕全县“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低碳发展、生态文明能力与社会行动体系等4大类22小类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清单,做好规划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根据经济技术可行性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项目实施。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以PPP、合同环境服务、BOO(建设―拥有―经营)、TO(移交―经营)等模式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创新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切实做好国家、市、县三级财政相关资金的统筹使用,发挥好政策的集聚效应。全县各级政府要加强政府主导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行资金保障,切实保证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效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中央各种渠道的专项资金支持。

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工艺、技术路线的比选,大力推广运用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大余实际情况、经济成本可接受的先进适用技术,确保项目能长期稳定运行,真正发挥生态环境效益。以有机废气治理、黑臭水体生态重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筛选发布先进适用技术名录、应用案例,定期研究发布成熟适用技术选择指南或技术规范,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点示范。

专栏7:生态建设重点支撑工程

1.实施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整体质量,提升森林综合效益。加快乡村风景林建设。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保护项目。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机动车尾气污染及扬尘防治工程。“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淘汰燃煤锅炉3台。

3.城区PM2.5数据实时监测网络建设。

4.章江流域生态保护。章江沿岸及源头保护区内污染较重企业改造、搬迁或关闭。

5.水库退养工程。

6.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km2

7.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8.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治理试点工程。钨等国家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共伴生矿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等的建设工程。西华山钨业公司矿区废石堆、樟东坑矿区废石场等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9.城镇基地设施建设,城市环境专项治理,公共绿地建设、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等工程。

10.“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工程,10个中心村100个一般自然村整治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程。空心房整治工程。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11.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2.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管理工程。

13.建设马蹄坑水库、青山孜水库、麻布水库、高龙水库、丫山水库、东山水库、壕塘水库、弓里水库、东坑水库、上坑水库、玉塘水库、留地水库、铜锣丘水库、巷口水库、灌坑水库、井源坑水库等一批应急水源。

第九章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加强统筹协调

成立由县委领导任组长的大余县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完善生态文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商务、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职能,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支持,确保规划任务的全面完成。

加强本规划与其他各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加快研究制定大余县生态文明建设指导目录,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实施方案,争取及早进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行列。

第二节强化科技引领

   加强生态文明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结成低碳、环保领域“政、产、学、研、用”技术创新联盟,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绿色技术研发中心,打造技术研发平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在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一批节能降耗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的科技支撑。积极探索建立新型人才管理、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第三节加大资金支持

    建立中央预算内、省基建投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投入,统筹使用好国家和省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县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和先行先试的资金投入。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生态产业信贷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设立节能低碳、新能源等各类绿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形成良好的生态发展市场化、产业化推进机制。

第四节加强督促落实

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适时或定期召开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增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跟踪、监测和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制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和相关政策的调整。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建立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结构体系、发展速度、发展水平的评价通报制度,把全面普查与经常性的专题调查结合起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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