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470号)精神及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委拟于2023年11月上旬召开大余县城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24名,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消费者、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3名,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各1名,经营者代表1名,相关组织(县消费者协会)1名,政府相关部门人员7名均委托相关单位推荐。要求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到大余县发展改革委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97-8722919,联系人:罗振铭),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3名列席听证会;欢迎我县城镇用水户、各界人士提出调价意见建议;邀请1家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特此公告
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