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巫殷波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谢长春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志龙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元生同志任县城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余为东同志任县扶贫办副主任,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涂书平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蓝功锋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邓国雄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善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叶瀚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阳曦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胡晓军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杨柳青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茶生同志任县供销社副主任,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冬生、刘炜峰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其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李小琦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青龙派出所所长,其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钟时欣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烂泥迳派出所所长,其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朱建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吉村派出所所长,其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罗忠东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新城派出所所长,其原任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李兴辉同志的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香生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蓝和洋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增平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曾明福同志的县司法局南安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旭华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8日
抄送:县委,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