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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府字〔2021〕1号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彭际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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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彭际浩同志任县发改委副主任;

叶峰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职务;

谢祯琳同志任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廖先德同志任县司法局左拔司法所所长;

刘敬斌同志任县司法局樟斗司法所所长;

薛廉广同志任县司法局南安司法所所长;

罗良魁同志任大余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焕平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免去:

陈龙同志的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职务;

钟光福同志的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蓝远生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宗昌同志的县司法局左拔司法所所长职务;

蓝师晖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庭华同志的大余中学副校长职务;

周国昌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抄送:县委,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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