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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财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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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大余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及要求,加快推进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步伐,现将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立足财政职能,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执法保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对财政业务较熟悉的法律顾问,为担保业务、财政管理、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证考试,财政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得到了提高。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切实压缩审批环节,简化管理流程,提高执行效率,着力构建和完善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为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政府购买管理服务办法》,严格预算编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所有购买服务项目做到“应编尽编”,并从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到绩效评价等各环节,进一步细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时,严格审核,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合理性,切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四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类财政政策性文件、政务动态、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

(二)开展普法活动,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加强财政方面的政策宣传。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财政政策业务培训、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条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了我县财政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百万网民学法”活动,结合124日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网络考试专项答题和测试,督促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学法。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和干部学法。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在机关内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行,不断强化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结合财政实际,开展依法理财工作

一是做好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执法工作的经费保障,将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足额拨付。合理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执法执勤车辆经费等方面的投入。

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计评估监督检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对大余日荣钨业有限公司、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的环保安全治理专项资金、大余县金账代理记账公司执业质量、设立条件及大余县青龙中心小学、黄龙中心小学、吉村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实施了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采取查阅财务报表、账簿、凭证及现场勘察了解核实、审核业务报备、工作质量等措施、方法,对受检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共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78121.84元,追缴资金24400元,整改资金153721.84元。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规范。紧跟改革步伐,积极建立全面规划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以贯彻落实预算法为核心,持续推进零基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强化“四本预算”的有机衔接。二是推进实现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推动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初步建立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9年将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予开支,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财经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仍有待加强;二是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机制的长效化、科学化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强化财政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治思维;二是持续强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要求,做好再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普法工作的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强化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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