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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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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要求,由大余县财政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余西街建设路87号,电话:0797-8722557,邮编:341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余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财政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926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9条,工作动态641条,财政专项经费信息109条,减税降费信息11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16条,三公经费信息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8条,财政审计、金融信息16条,政府债务信息3条,其他相关信息2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强化落实涉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质量,确保财政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工作部署,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各项要求。2023年,我局继续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开内容主要围绕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政策等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分解至各股室、明确责任人、公开要求和完成时限,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二是强化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一些人误入歧途作相关会议培训,学习《条例》,提升能力和水平。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大余县财政局公众号、发放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等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2023年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如对部分新出台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不够及时、充分,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

2024年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局OA系统、赣政通工作群等媒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充分认识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提高信息发布量,提升内容丰富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梳理,明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并加大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三是提高学习教育力度,提升业务技能水平,通过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大余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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