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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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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余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齐突破,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至20151231止,我局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平台,成效显著。
      
一、信息平台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教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我局信息中心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集中精力,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当前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随意性大、保密审查工作不严等问题,2015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依申请公开必须经过申请、受理、公开、反馈、建档等相关程序,并要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贯穿于公文运转程序和信息发布程序全过程,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从机制上保障实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上,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力求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权威和及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三)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我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部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一目了然,法规规章、财经文件、预算工作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等均已公开。我局还通过利用广播、报刊、简报、网站、电子显示屏、发放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广大群众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用多种方式获得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严格审查程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我局把政府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运行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 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性。预决算及时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20151031日前全部完成。二是完整性。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已于2015420全部公开;决算比照预算公开而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公开了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三是详细程度。公开细化到了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按经济分类公开;已公开“三公”经费的公务接待费,已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已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相关说明。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我县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都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大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自 2015 3 1 我县所有的政府采购合同都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了公示,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投诉处罚结果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

(三)县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一是通过企业快报形式及时做好国有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县林盛木业公司、粮食收储公司、食品公司等县属出资企业每月都要填报快报,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通过年终财务审核,对国有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进行了信息公开。如县林盛木业公司每年都要组织公司监事会部分股东代表进行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进行了公开。三是积极引导出资企业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制度及平台建设,督促企业发挥企业网站、微博等渠道,及时展示企业公开信息,逐步扩展企业信息的公开范围。如县林盛木业公司林木砍伐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公开招拍挂,粮食收储公司设备采购也纳入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采购,做到了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披露,确保了阳光操作。

三、政策措施热点问题解读回应情况

财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财经信息也是政策决策的重要信息,如何准确把握财经信息,如何把财经信息让社会公众知晓,县财政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把相关的财经政策措施进行信息公开,涉及到财经的各个方面,并对与我县相关的政策,如营改增,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涉及到财经信息和指标性的文件,我局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申请人需通过相关申请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201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4件,收理公开答复数4件。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对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支出,都做到自我承担,自我解决,没有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
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督查,确保了主动公开全面真实准确、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合规,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有效维护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信息公开还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本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大余县财政局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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