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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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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安置就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相关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办事机构职能。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综治维稳、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拥军优抚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的残疾等级评定(调整)工作;承办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置工作;指导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和军供保障工作;组织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等节日期间对退役军人进行全员走访慰问、表彰;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开展军人公墓建设和管理维护;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移交安置股。拟定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单位计划安置工作;负责全县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树立和宣传创业典型,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社保接续);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14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03116。
    五、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肖煌福;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秋明、雷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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