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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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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我深入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任务和“五型”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组织建设,建全工作制度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委统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落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专题学法并部署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了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委工作之中,与其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全委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服务群众、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深度融合,全委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得到了进步提升。

二、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推进发展改革工作

(一)严格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全程在线备案,企业在江西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备案,实行即办制。简化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且估算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和管线迁改费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简化为只审批项目建议书,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取消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前置要求。

(二)公共资源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交易行为更加阳光高效,项目建设更加廉洁有序。2019年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对201861日至20191120日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进行梳理,共梳理汇总项目37个,其中核查收到相关投诉举报项目2个。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做到有规可依,严格执行工程预先告知制,杜绝肢解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重大事项前置备案审查制度,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联审制度,共计联审231个项目,送审费用3484.97万元,审核费用2433.33万元,节约费用1051.64万元。

(三)提升信用信息公开水平,实现互通共享。一是编制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为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和归集效率,我县组织成员单位根据单位职能重新修订县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再次明确公共信用信息上报内容,并在信用赣州网上公示。二是积极报送信用数据。组织全县48个成员单位对照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级信用平台报送数据,确保报送数据质量、频率、数量及数据同步。截至目前,我县共上传信用信息数据1037421条,其中部门信用数据1021207条,双公示数据16214条。三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力度。结合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活动,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劳动合同法小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须知》等小册子500余份。结合日常巡查,深入到企业、建筑工地等劳动密集型场所发放宣传册800余份。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简报、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四是以“诚信伴我行”为主题,围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参与人员达2000余人次,发出宣传单5000余份,真正营造了全民参与、合力共建的浓厚氛围。

(四)全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应进尽进”原则,推进16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共设27个独立窗口。开展“一次不跑”改革,目前已梳理并公示了四批次共计60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占比依申请类事项70.87%,就近办事项清单112项。推进“一窗式”改革,设置社会事业类综合受理窗口、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市场准入类综合受理窗口及工程建设类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持续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将涉企单位78项行政审批事项前移,对涉及企业和个人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共取消了81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取消和调整了99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企业开办“一窗办”运行顺畅,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提速增效,使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注册办理部门从3个变成1个,开办时间由13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出台《大余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工作考评方案》,实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目标管理考评,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村民代办点遍及全县116个村,实现覆盖率98.31%

(五)认真做好价格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江西省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相关价格,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以外的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如除保障房以外的物业服务收费、小区停车收费等。二是及时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企业用电价格,我县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于4月1日和7月1日起两次共降低电价每千瓦时6.86分。三是落实景区门票降价工作。按省市发改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丫山景区2018年收支情况调查工作,于4月底出台了丫山景区门票降价文件,统一整合实行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每人每次100元;景区门由原来的130/人·次降为100/人·次,并相应取消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收费,实行景区内无限次免费换乘,仅此预计年减少游客支出650万元左右,让群众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为积极稳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优化殡葬改革环境,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适时调整了殡葬服务基本收费,明确定价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五是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自3月起我县启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117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六是推进各项价格改革。配合水利部门,完成10000亩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任务。贯彻落实省、市发改部门建制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改革要求,全县建制镇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为贯彻落实《赣州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七十号)精神,规范我县城镇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成本调查测算,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出台了二次供水价格。

三、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积极推进阳光行权,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公示、备案等流程,及时修正发布权力运行环节,实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高度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建议提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我委今年承办协办的4项提案均在要求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保持了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四、注重能力提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方面定期开展领导班子专题学法活动。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开展学法,并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尤其是今年国务院出台了《政府投资条例》我委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对干部职工宣传依法行政。通过开会集中学习依法行政的相关知识,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全单位同志依法行政意识。

    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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