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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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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委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专门文件将信息公开任务责任到人,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委人秘股一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领导审核,人秘股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建立了专人负责,程序运转,对口职能股室答复、人秘股审核发布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7年度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0条,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财经信息公开信息6条,占政府信息公开数的1.22%;年度报告类公开信息1条,占政府信息公开数的0.2%,工作动态类公开信息483条,占政府信息公开数的98.5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本委2017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委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个别人员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委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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