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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规划股(价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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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县域规划;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省、市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汇总研究提出全县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消费政策,提出调控全县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综合分析我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

负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军民融合企业(单位)、国家(省)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军民融合项目资金的争取,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趋势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反映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情况,为县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负责全县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管理权限内商品价格原则、办法,负责组织和开展必须的价格听证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建议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政府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备案;组织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政策的实施;组织开展工农业产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成本监审、成本核算及分析工作;负责处理价格行政复议、价格行政调解、价格宣传和价格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全县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负责组织和开展必须的价格(收费)听证;提出制定、调整收费的建议;负责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单位的收费工作;组织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协调和处理收费争议;实施提价(收费)申报和备案制度;组织开展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的成本调查、成本监审、成本核算及分析工作;参与土地、房产交易价格及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宣传和收费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深化价格管理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法律、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研究起草地方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综合性的价格政策等材料负责价格监测资料和价格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负责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上报价格监测情况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

负责公、检、法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涉案物品价格认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没收的各种物品及充抵罚款的物品的价格认证;金融、税务等部门依法扣押、抵押的抵税、抵贷、抵债物品的价格认证;公物拍卖的价格认证及交通事故定损及保险物理赔的价格认证;协调处理经营者的价格纠纷及确认经营者自主确定的产品(服务)价格的合理和合法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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