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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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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贯彻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将规范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实施公开,保证了公开的效果。我局不断丰富网站栏目内容、开通我局微信公众号,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2017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7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55条,执法动态5条,财政预决算10条。通过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信息 23条。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食品抽样检验、证照注册登记、专项整治情况、安全消费警示以及查处信息等。

2.公开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在大余县政府网站下的相关栏目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在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除此之外,我局还在各旅游景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广场、餐饮服务单位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和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或者利用LED屏幕定时滚动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消费警示信息等400多条次。通过开展“12315维权服务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对经营者以及广大群众开展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咨询2200多人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中,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费用,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政协委员提案6条,内容涉及食品药品监管、“最美商家”活动的评选、创建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申报南安板鸭地理标志产品等,均已回复办结完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社会认知度不够高。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不断强化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特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及绩效评估办法,通过建立健全责任、督导、协调三项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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