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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工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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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大余县工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实施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政务公开的举措,不断拓展工业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一是及时调整健全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经济信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上传及信息采集等具体工作,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三是安排专人对相关信息定时浏览,对需要回复的意见、建议按照流程及时上报并认真回复。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各科室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成立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提供相关的信息保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积极配合做好县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及时参加招商引资项目的会商会审活动,竭力为重点工业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汇报制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转变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创新形式,多种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一年来,县工信局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开。一是强化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各类宜于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与查阅场所,通过资料索取窗口、信息公告栏等设施,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属于正常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截止12月,县工信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05条。政务动态415条;公告公示9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均是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县工信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还需加强;二是部分时效性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规范。四是信息上报数量仍偏少。

2、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结合工业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工业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努力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管理,鼓励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撰写上传更多的信息的同时,切实提高信息质量,进而提升我局的信息公开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大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118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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