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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三大工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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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江西将就切实加强“三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四项举措。相关举措指出,对一经查实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律顶格处罚,并不得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处理结果向社会曝光。

    具体举措中,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将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禁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严厉打击“三大工程”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签订“阴阳合同”,保证政府投资“三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合理周期和费用。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督促审图机构按照规定审查。严格施工许可管理,严查重处“三大工程”的“未批先建”“无证施工”等行为。“三大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开展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现场监督。

    同时,还将严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共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结合工程实际,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保证施工质量的交底措施,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重点对住宅工程常见多发问题的关键分部分项、关键工序、关键步骤、关键材料加强监理旁站检查工作。工程质量检测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检测确认的不合格构件、材料坚决清出,杜绝进入实体工程。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省级检查,日常适时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检查。设区市、县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帮扶。对“三大工程”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图审和工程检测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关键人员未在岗履职、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严厉查处。一经查实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律顶格处罚,并不得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处理结果向社会曝光。积极稳妥应对处置民生诉求,向社会主动公布联系电话、邮箱,畅通接后处置机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举报、诉求等内容及时调查,并依法依规督促协调解决,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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