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大余生态环境局 > 年度报告

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访问量:

中共大余县委、大余县人民政府:

根据《大余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大余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思想建设、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工作首位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局务会、党员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契机带头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局务会专题学习1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等三项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并做好衔接与指导工作。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联合县直有关部门、相关乡镇开展联合执法6次。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按照《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制定了《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案审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案件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程序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自由裁量权适用准确。全年共召开6次案审会,讨论案件22个。

3.推动规范执法落地见效。一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完成20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和5名新办人员执法证考试,进一步提升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比率。加强法制审核,明确了2名法制审核人员。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我局办理了1起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共抽查17家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抽查情况均已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安静生产期”制度要求,除信访投诉、双随机检查之外,在1-25日期间,不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网格化、夜查、突查等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对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频次、大力度、全覆盖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对辖区内排污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54份、联合下发改正通知书19份,对大余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等22家生态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35.567万元,完成2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六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我局积极与司法机关对接,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22年,我局共移送刑事案件2件,有效地打击了恶意环境犯罪行为。

(三)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履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检察建议书等,2022年度,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5件、检察建议书5件,办结率100%。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名单,执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定期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我县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监测以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生态环境统计报告等信息及时予以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每季度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把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等因素,把36家企业纳入A类监管,58家企业纳入B类监管,568家企业纳入C类监管。对违法情节一般、已经履行处罚规定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的企业,及时修复企业信用,让企业轻装上阵。今年以来,已帮助1家企业修复信用。

(四)全面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完善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狠抓环境信访工作落实,积极开展12345、12369、网络问政等平台环境信访化解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今年以来,共受理12345、12369、网络问政等转办信访件117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制定《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通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围绕共建美丽清洁世界”活动主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将《反组织犯罪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LED电子显示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职能分工,要求各业务股室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各项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日常生态环境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进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现行综合执法的队伍规模和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二)普法宣传力度、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生态环境普法力度不够、亮点较少,普法宣传与执法管理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工作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作用,我局全年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2.提高业务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局务会专题学习1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为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健全环境执法监管方式,通过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专项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创新环境监管模式,依托在线监控等手段,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多样化开展普法宣传。重点把握好“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多种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6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