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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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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承办文秘、政务公开信息、年鉴、机要、保密、综治、档案、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督办局党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督办行政决定、工作布置的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内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策调研、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组织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负责本局财务工作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的内部审计工作;编报、下达交通有关计划和管理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并及时下拨;负责核销和票据管理工作及干部职工晋级、差费、借支还款工作。

(三)综合股。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上报、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服务、监督农村公路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审查、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施工组织协调等工作;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两个事业单位:

(一)大余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4.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6.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7.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核查、案件办理以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为:

参与实施全县道路旅客(含包车客运)、货物运输工作,具体办理县内、毗邻县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客运站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全县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服务工作;承担城市客运燃油补贴申报等相关业务;参与实施营运车辆技术相关业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机动车维修备案及维修企业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等相关业务的行业服务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实施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客运、货运、维修驾培、运输站场、维修驾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质量信誉考核、诚信考核等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评价工作;参与全县水路船舶运输行业服务工作;参与全县农村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发展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工作;参与全县农村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协助全县农村公路沿线政府落实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指导协助各乡(镇)政府及项目业主办理全县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协调全县农村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含经营性企业)、沿线乡(镇)政府落实上级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为之提供行业协调服务工作;协调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为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提供服务保障;参与实施全县农村公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评价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346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01929,传真:0797-8701929

五、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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