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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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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林业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由大余县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林业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刘助助联系(地址:大余县南安镇新珠村白石寺,电话:19979825237,邮编:341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大余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林业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抓牢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高质量完成信息上报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反映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依法依规主动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利用大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充实信息公开手段和渠道,按照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求,强化保密审查、定期更新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监督保障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和培训,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对照省、市、县政务公开监测通报,及时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和整改。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区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我局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7.63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发布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配合发布与之关联的解读性文件较少;二是信息发布更新的速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各项要求,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及时修补安全漏洞,确保信息安全;二是提高解读能力,对我局出台的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大余县林业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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