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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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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d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189号,电话:0797-8722201,邮编:341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余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数共计719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686条,含大余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职权与责任分解表及大余县民政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发布社会救助相关信息11条,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及临时救助等资金发放情况和申领流程;发布社会福利相关信息9条,含老年人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资金的发放情况及申领流程;发布养老服务相关信息3条,含养老服务领域公开目录及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发布财政相关信息5条,含大余县民政局年度预决算报告;发布概况信息3条,含领导简历及大余县民政局机构职能;发布年度报告相关1条,为2020年度大余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个,金额160.19万元。执行行政许可1次,涉及事项为地名命名及更名审批,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政策文件及发放情况。并及时对信息公开内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信息除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余民政”及微博账号“大余民政”两个平台进行发布,2021年度,我局共通过“大余民政”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125条,通过“大余民政”微博发布微博178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部署及协调,并安排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局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网站维护等工作,做到信息有人收集、属性有人审批、公开有人上传。定期接受大余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发布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关注度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活动平台进行咨询,提高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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