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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卫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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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落实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我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实际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要求各股室相关负责人卫生局门户网站上负责各股室的信息公开上传工作,按照“谁审核,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循。

(三)组织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多次在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条例》,努力吃透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机关负责信息上传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卫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依靠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主要发布以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公共服务等为主的医疗卫生动态信息,2015年共整理出涉及群众生活、需要且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495条。

(二)依靠大余县卫生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大余县卫生局网站主要包括部门概况、政务公开、卫生动态、医政工作、防保工作、疾病预防、农医信息、健康教育等板块,基本满足了公众对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信息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要求公开的范围也更加广泛;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进一步加强,但离及时公开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三是卫生网站建设还要充实内容、增强互动等。

四、有序推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健康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提高卫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为重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需公开的坚决主动公开,需保密的坚决保密”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不断推进卫生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点内容

1、加大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有关卫生安全知识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澄清社会上流传的不真实信息。

2、推进医疗卫生单位收费信息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采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和医防卫生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或参加相关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3、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日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公开的信息必须准确,建立信息查错、纠错制度,杜绝失效或者错误信息的发布。

4、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加强对卫生系统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认真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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