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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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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落实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我委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情况如下:

一、组织推动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亲自过问,分管副主任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协调相关室提供公开资料,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审核,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循。三是组织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多次在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条例》,努力吃透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对负责信息上传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修改完善了《县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县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保证最实效的信息发布,对《县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齐全、规范、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信息产生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2016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744条,平均每月公开信息达60余条,保证了无信息发布“空白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我委出台《县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凡是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全部公开;凡是符合申请公开的公文,符合申请全部公开。

)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一是选好载体,服务群众。委机关在醒目位置设立了公示栏,公布本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等,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委机关在门厅设立了公示栏,向办事和来访群众介绍委机关领导班子、科室设置及分布图,既便于群众监督,又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日常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情况

2016年,通过各方努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信息网站今年公开公示信息达744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助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公开,便于不同人群充分、及时了解我工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发布完善大余县卫生计生委依申请公开程序,细化申请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对涉及多个部门申请事项的会商协调工作。2016年度我委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请求,没有依申请公开内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度我委在重大决策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公开发布信息28条。

(三)政策解读:2016年我委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有深度、通俗易懂,更加注重在就医服务卫生计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上的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新农合、二孩等相关信息10篇

)推进卫生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各医疗卫生单位采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情况公开:2016年我委严格对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逐条公开我委承担的行政执法内容,做到了规范、及时、便民、高效。

三、存在不足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2016年,县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县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营造良好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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