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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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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余县委、大余县人民政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1.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意识、目标导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程序规范、执行到位,党组会议讨论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主要领导落实末尾表态制。

3.传达学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法治大余建设推进会精神,并对我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法治大余建设推进工作进行了部署。

4.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水法规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移动执法、执法视频记录、文书制作电子化,完善执法卷宗立卷标准。落实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做到水政执法人员从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下达说理式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法程序规范有序。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设立执法公示栏,将执法人员、执法流程、举报电话、收费依据等信息重新调整后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更新宣传教育理念。把普法内容列入作风建设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普法有关法律知识,结合水利系统本职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法规,使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水利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制度为水利职工掌握,支撑和保障水利改革发展。

8.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39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及时处理举报及巡查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立案6起,结案6起,罚没金额13.18万元。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了县水利工程质量与监督站后我局水政执法稽查大队现有工作人员9名,综合执法能力参差不齐。

2.法治宣传还不够深入。虽然通过“中国水日、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水行政法治内容,也召集了水利系统多次开展法治宣传培训,但次数还不够多,宣传内涵还不够深入,落实“两法衔接”机制还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重视学法用法,始终将依法行政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结合水利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广大干部一起学法用法和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水利职责,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夯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思想。

二是学法用法落到实处,带领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局属各股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制等规范性制度的集中学习,并要求各股室认真贯彻执行。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同时每年聘用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除了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外,积极深化信息公开,注重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加强信息公示,扩宽信息发布渠道,并落实行政执法投诉受理机制,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水行政执法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下开展。

四是推进法治宣传,为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精心筛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为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释疑解惑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同时结合“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在社区、公共广场开展水法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县上下形成爱水、节水、惜水、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水法规的学习宣传。我国已颁布实施多部规范水事活动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核心的基本完备的水法规体系,省人大和政府也相继颁布实施了地方配套的水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出了更高要求。

2.落实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精神,完善普法工作考核、督办、追究等配套制度,推动执法部门法治宣传责任的落实。健全执法部门法治宣传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的保障制度。

3.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提高新形势下的执法能力,造就一支廉洁公正, 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专职水政监察队伍,从源头上解决水行政执法难、执法软等问题,切实保障水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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