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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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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县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知情权,有力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1、建立工作机制。县水利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具体办理、业务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2、健全配套制度。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大余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大余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等配套文件,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流程等予以明确,并分门别类规定了主动公开的目录,基本涵盖了县水利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3、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科学划分股室职责,以“高效、规范、统一”为原则,明确局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更新、审查政务信息,并负责对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股室负责提供本股室工作范围的政务信息和对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

4、强化学习培训。为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狠抓思想发动,强化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扎实推进。通过自学、听报告、看资料片、专家讲解、股室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掌握工作要领,夯实工作基础。

   5、大力推动落实。根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局党政办公室对所有发文都认真审核是否应当公开,在文件发文稿纸上专门设置了“是否公开”栏,要求信息产生股室对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并确定了公文公开的审批程序。对所有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大余县水利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1-12月份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80条;并且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公开了小农水项目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黄龙镇防洪工程油罗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等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及信用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公开了水利工程项目信息185条、信用信息295条。同时,及时回应群众网络问政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渠道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完善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2、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快信息公开的频率,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梳理信息内容,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3、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好县政府官方网站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时,探索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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