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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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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委、政府正确导下,结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中心目标的工作实际,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着力强化水行政法及法治机关建设,着力强化水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水利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以法治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民生改善,推进“生态、现代、幸福”大余建设、加快大余水利发展,2020年水利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制度机制建设,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1.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制。上半年我局制定了《大余县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把依法行政作为保障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把社会管理作为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能;召开法治机关建设专题会议,明确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推进以局属单位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水利管理和服务;健全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水利局得到落实。

2.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制定并完善了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我县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务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政府信息公开。整合“12345”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网络论坛、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开展便民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水利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与防汛抗旱预警预报系统、水资源动态管理监测系统相衔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未出现擅自撤销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的情况。

3.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局议事规则和党务公开机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关内容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建立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实施后评价等相关制度,对事关全水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的项目进行规划。

4.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强化对水政行政权力的监督,在行政许可、登记发证、现场执法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环节,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完善行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

5.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水法规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2020年,制定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常年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全水利系统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水利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水利系统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二、以法治化治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行政权力下放运行后,严格落实“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加强对水利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树好“水利窗口”形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大《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内部操作暂行规定》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时限由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逐步缩短至5个工作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严格把好涉水项目的行政审批关口,对新、扩、改建、改造的各类取水、退水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科学论证,论证率达到100%。

2.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实现水行政执法工作由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防查并重转变。按照《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以“定人、定岗、定区域、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分解全水政执法权限,开展水政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高执法巡查效率。据统计,2020年我局共开展河道日常执法巡查82次,出动执法人员258

3.健全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了大余县水利局水利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水利纠纷调解办公室日常工作,有人员、有经费,严格落实调解台账登记,有专门的资料文件柜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移动执法、执法视频记录、文书制作电子化,完善执法卷宗立卷标准。落实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做到水政执法人员从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下达说理式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法程序规范有序。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设立执法公示栏,将执法人员、执法流程、举报电话、收费依据等信息重新调整后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更新宣传教育理念。把普法内容列入作风建设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普法有关法律知识,结合水利系统本职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法规,使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水利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制度为水利职工掌握,支撑和保障水利改革发展。

2.注重教育实效。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职述廉述法及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通过法律专家讲课、自学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指引。通过积极参加省市执法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来授课等形式,增强水保监督、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展执法研讨。行政执法人员在加强法制理论学习的同时,开展案件执法研讨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案情,研讨解决方案。加强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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