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司法局 > 年度报告

大余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访问量:

大余县司法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化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上年度基础上取得了新的发展,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了信息502条。

二、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清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保密等专门培训,全局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运转

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各股室中心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制度等其他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运转。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1、及时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信息。我局预决算均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一并公开。细化了公开内容,全部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2、加强了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制度,在司法行政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如有信息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我们将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3、加强了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对一些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性信息及时的进行了发布,同时发布一些相关的政策解读文件,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方便群众理解。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考核评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尚需加强;三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这些问题,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准确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大余手机报、大余电视台、大余报等)直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工作。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

 

                                                                   大余县司法局

                                                                      201722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