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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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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切实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22号文、赣市府办字[2015]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承诺、首问负责、效能考评等制度,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大力开展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为切实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做了以下工作

1、完善领导体制。县统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提供指导、办公室具体办理的领导体制,确保了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2、健全配套制度。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等配套文件,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流程等予以明确,并分门别类规定了主动公开的目录,基本涵盖了县统计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3、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科学划分股队职责,以“高效、规范、统一”为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各股队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更新、审查并提供本股队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督查室负责对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学习培训。为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狠抓思想发动,强化学习培训,使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扎实推进。通过自学、听报告、看资料片、专家讲座、股队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各股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国办发[2015]22号文、赣市府办字[2015]46号文等文件,掌握工作要领,夯实了工作基础。

  5、大力推动落实。根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发文都认真审核是否应当公开,在文件发文稿纸上专门设置了“是否公开”栏,要求办公室对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并确定了公文公开的审批程序。对所有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截止1231日,我局在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已达60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渠道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16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凡涉及统计部门的非涉密的政府信息,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应及时公开。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以及“合法、真实、及时的原则。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根据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涉及和统计有关的职能、职责、政策、法律法规、服务项目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所需信息;继续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

1、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突出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2016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4、加强统计内、外网建设。完善乡镇级的内网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落实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

5、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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