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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文广新旅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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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由大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文广新旅局联系(地址:大余县金莲山大道公务大楼二楼,电话:0797-8722063,邮编:314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大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的文件要求。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2022,县文广新旅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单位工作信息,提高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大余县文广新旅局2022制发规范性文件数量0件;行政许可审批1;行政处罚数量2件;政府采购项目数量1件,采购金额85.87万元;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1.互联网.通过大余县人民政府网(www.jxdy.gov.cn)发布。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通过大余电视台等相关媒体报道我局有关活动。
    3.其他公开方式。我局及局下属单位均有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些平台,能及时发布文化旅游系统的各项重要活动和工作动态。

(三)监督保障情况

1.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2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明确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采取信息报送、上传至政府公开平台以及局门户网站等措施进行公开,确保局相关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3.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为切实加大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宣传力度,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水平,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对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信息工作不力,未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85.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下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不规范。二是部分信息提供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对照工作要点,及时查缺补漏。积极选派专人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要点,对照工作要点进行查缺补漏。
    二是强化督查抓落实。严格执行好《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下属单位每周四前将本单位每日信息动态上报,局机关负责收集并报送上级,对未及时上报的督促通报,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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