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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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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大余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将在大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97--8719001

一、概述

2012年,中心管委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等为契机,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真正体现了政府工作公正、公开、规范、透明。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拟定了信息公开业务领域负责制,信息公开定期清理制、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等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中心管委会不断加强中心硬件建设,拓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积极争取资金在中心大厅购置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电子信息化设备,把进驻中心单位事项、申请办理依据,申请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四项业务信息公告等在显示屏上公示,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

(三)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中心管委会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聘用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并大力加强业务工作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中心管委会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每月初定时对信息公开数量,公开质量进行督查,对公开数量未达标、公开质量差的部门在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中心管委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增大了考核分值,进一步强化了考核力度。真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度中心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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