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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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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按照市、县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大余县烟草专卖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烟草专卖局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西华路30号,电话:0797-8722392,邮编:341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余县烟草专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工作信息的准确公开同时,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时公开,增进社会公众对我政务信息的了解。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工作动态信息公开660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包括行政执法、卷烟市场专卖管理、卷烟营销、服务零售客户、卷烟销售终端建设、人员管理和培训等。在县局公开栏上公开行政执法处罚信息30条,行政许可751起。主动公开的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领导责任。鉴于人事变动,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赖健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岳康同志任副组长,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综合办公室、综合督查办、专卖办、营销部、基层执法中队等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高度重视,落实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信息公开具体流程及内容把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电视视频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与网站信息同步,实现服务供给渠道多元化、服务资源整合系统化、服务内容实用化,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进一步拓宽《大余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栏》和《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布了举报监督投诉受理机构和热线电话,提高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满意度调查工作等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大余烟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渠道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丰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时把关不严,存在有错别字和敏感内容等问题。

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严格审核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大余县烟草专卖局

2024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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