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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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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成效及突出亮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结合主题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通过加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三是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始终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中央、省、市、县作出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积极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维护班子团结,真抓实干,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主体责任。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不断提升。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管理,认真执行机关公文审批相关制度。2023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均严格遵守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要求,认真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结果公示。2023年,大余县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废止2件。二是督查督办实效不断增强。采取实地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对群众来信来电进行梳理归档,办公室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三是行政决策能力不断强化。由我办牵头的事项,都能对重大决策事前评估、程序规范和事后评价等方面加以规范。2023年,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9次,通过采取书面征求、听证会、社会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按要求做好风险评估。

(三)强化决策部署。一是不断完善学法制度。制定政府办公室“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制定了2023年专题学法计划,全年组织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议题24次,不断提升县领导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日常宣传基础上,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活动、“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6.29”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结合网格化管理、创文创卫等工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23年12月组织召开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06万条。

二、存在问题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理解不够深刻,工作推进细化不够明确。一是法治和法律宣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办公室少数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督促检查不够深入,执行力度不大,缺乏必要保障机制。三是普法工作有时流于形式,部分干部普法意识还不够强,普法能力水平还不够高,开展普法活动还不够深入。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领会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学习制度保障,切实提高学法用法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考核,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法治宣传。

(三)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决策权力,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实现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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