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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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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传真:0797-8722833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地址:大余县公务大楼

工作职责

(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乡镇政府之间、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乡镇政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协助和参与领导决策;负责县本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十)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领导、县直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的通知、协调、衔接工作。

(十三)负责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区)政府领导来大余视察、慰问、考核、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拟定全县“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外事工作管理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十八)负责全县失地农民安置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上级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

(二十)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党政机关转交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二十一)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和使用。

(二十二)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秘书股、综合股、调研股、政务公开与信息化股(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信访室)、金融工作股、政务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外事股、行政事务股(失地农民安置管理股)、县政府值班室(无线电协管办公室)等10个股室。

姓名职务

徐永涛:主任

曾泽华:副主任

刘铭贵:副主任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县政府办公室:0797-872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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