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大余县人民政府 (jxd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江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大余县池江镇323国道圩镇旁,电话:0797-8791216,邮编:3415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池江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大余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和《关于下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我镇全面履行主动公开职能,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2、提高内容质量。我镇不仅公开时政热点、政策解读,也重点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围绕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情况,实事求是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所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升辖区群众的参与感。
3、加强平台建设。为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充分利用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打造政务公开舆论高地。2021年红色池江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127条,关注人数2244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池江镇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1099条,主要通过大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1.工作动态类。2021年池江镇信息公开总共发布108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
2.机构信息类。机构信息类3条,包括机构职能、主要领导、下设机构等信息。
3.财政预决算信息类。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公开以及财政决算公开。
4.公告公示类信息。公告公示类信息5条,包括政府工作进展情况、城乡环境整治、辖区环境卫生等信息。
5.年度报告类信息。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主要发布池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池江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池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代为处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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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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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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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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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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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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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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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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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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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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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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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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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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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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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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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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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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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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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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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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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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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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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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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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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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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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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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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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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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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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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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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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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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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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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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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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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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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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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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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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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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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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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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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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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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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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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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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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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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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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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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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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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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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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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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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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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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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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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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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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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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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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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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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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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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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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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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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还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
二是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的关注程度不够。
三是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学习不够系统、全面,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2022年,池江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改进: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