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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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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内容涵盖2012年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县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进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一是编制和及时更新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我镇编制了《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上述目录和指南已在吉村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布。

二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镇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二)注重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

一方面,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到各村、各部门调研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密切与各村、各部门相关工作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为各村、各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另一方面,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指导各村、各部门建立政务公开宣传栏,更方便有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务信息。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镇长吴至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陈玉林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报道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各站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工作,实行“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归类是否规范,做到各类信息都按时间、数量要求规范填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三是加强培训,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具体的操作流程,并加强训练。强化相关硬件建设,确立专用电脑2台、打印机1台,安排2名大学生专门负责管理操作,公文传输及时畅通,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行政服务能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0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477条,占70%;工作动态类信息170条,占25%;人事信息31条,占5%;发展规划类信息1条;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

四、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全镇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我镇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各部门和站所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涉密文件禁止保存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U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各部门和站所的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对在政府信息发布过程中违反规定发生失泄密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立足全局和长远,制定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人才培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比例、行政办公效率和服务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吉村镇人民政府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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