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大余县人民政府 (http://www.jxd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村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大余县吉村镇吉村圩镇,电话:0797-8771002,邮编:3415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吉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和李克强总理强调的“政府要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和各类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吉村镇充分利用公开栏、政府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开阵地,将承诺为民办实事、好事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群众更加信任干部,并积极支持政府工作,确保了为民办实事得到有效落实。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吉村镇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会议的情况,不仅公开时政热点、政策解读,也重点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围绕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情况,实事求是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所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升辖区群众的参与感。2021年吉村镇信息公开总共发布207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注重建章立制,规范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2.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动态更新。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通过大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生态吉村等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3.依托技术手段,提高管理质量。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中的运用,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从发布前的提醒到发布后的监控,补齐了原有信息发布的短板,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单位,依托大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生态吉村等平台,在县政府办公室指导下,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处的指导,进一步优化我镇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做好上下联动,强化信息公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动,及时收集存在问题,从发布前的提醒到发布后的监控,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2.强化教育培训,严格检查考核。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每年一次集中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学习,提升单位政务公开水平。细化考核指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任和具体操作人员。
3.把握条例精髓,做好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解读,让公众直观了解信息公开条例的实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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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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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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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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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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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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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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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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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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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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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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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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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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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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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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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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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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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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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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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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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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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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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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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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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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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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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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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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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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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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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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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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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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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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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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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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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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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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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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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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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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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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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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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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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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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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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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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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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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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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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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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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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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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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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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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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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吉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还需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在信息公开涉及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顺利。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充分发挥群众获取信息的载体和场所作用,建立健全微信微博等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重点抓好我镇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畅通,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政府与群众的互动性较弱,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畅通信访渠道,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对收到各方面的人大议案(意见)和政协提案(建议),都由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落实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真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凝聚力。
(二)工作改进情况
当前,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了更多的要求和期待,为此,我镇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是强化人员配置。政务公开作为当前新形势下的便民为民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需要更多的精力做好此项工作,为此,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业务。
二是加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